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公司法人的岗位职责有哪些?

  公司法人的岗位职责有哪些?
  
  法人,法定代表人这两个看似很相似,但是二者确实有很大的差别的,法定代表人,我们在现实生活中,经常称之为法人代表,就是代表法人实施一些行为,从事民事活动,成为法人代表之后,自然人就别法人吸收了。那么关于公司法人的岗位职责有哪些?
  
  公司法人的岗位职责
  
  法人代表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成为法人代表后,其自然人格即被法人吸收,其以法人代表的身份进行的民事行为所承担的责任都由法人承担。但行使与法人代表身份无关的民事行为而承担的责任由自己承担,法人代表行使代表权违法法律法规存在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五十七条??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第五十八条??法人应当依法成立。
  
  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法人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设立法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第五十九条??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
  
  第六十条??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六十一条??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第六十二条??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
  
  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六十三条??法人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依法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应当将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登记为住所。
  
  第六十四条??法人存续期间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依法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六十五条??法人的实际情况与登记的事项不一致的,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第六十六条??登记机关应当依法及时公示法人登记的有关信息。
  
  第六十七条??法人合并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
  
  法人分立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分立后的法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六十八条??有下列原因之一并依法完成清算、注销登记的,法人终止:
  
  (一)法人解散;
  
  (二)法人被宣告破产;
  
  (三)法律规定的其他原因。
  
  法人终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第六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解散:
  
  (一)法人章程规定的存续期间届满或者法人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法人的权力机构决议解散;
  
  (三)因法人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法人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登记证书,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七十条??法人解散的,除合并或者分立的情形外,清算义务人应当及时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法人的董事、理事等执行机构或者决策机构的成员为清算义务人。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清算义务人未及时履行清算义务,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主管机关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七十一条??法人的清算程序和清算组职权,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没有规定的,参照适用公司法律的有关规定。
  
  第七十二条??清算期间法人存续,但是不得从事与清算无关的活动。
  
  法人清算后的剩余财产,按照法人章程的规定或者法人权力机构的决议处理。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清算结束并完成法人注销登记时,法人终止;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清算结束时,法人终止。
  
  第七十三条??法人被宣告破产的,依法进行破产清算并完成法人注销登记时,法人终止。
  
  第七十四条??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依照其规定。
  
  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
  
  第七十五条??设立人为设立法人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未成立的,其法律后果由设立人承受,设立人为二人以上的,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
  
  设立人为设立法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第三人有权选择请求法人或者设立人承担。
  
  公司法人的岗位职责的内容整理在上文,法人是一个组织体,法人代表是一个个体,可以说是一个自然人,但是成为公司的法人代表之后,自然人的身份就被法人所吸收了,法人代表行使与法人有关的活动,责任由法人承担。
  
  
总结:公司法人的岗位职责有哪些?法人,法定代表人这两个看似很相似,但是二者确实有很大的差别的,法定代表人,我们在现实生活中,经常称之为法人代表,就...#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对于不少家庭而言买房都是一件大事,因此往往会经过深思熟虑才会
      对于不少家庭而言买房都是一件大事,因此往往会经过深思熟虑才会最终决定购买某套房产。但有些时候可能会受一些限购政策的影响,而急于的进行购买。此时自然少不了注意其中的一些事项,那么买房......


·农村拆迁补偿有什么标准
      农村拆迁补偿有什么标准随着国家经济的高速发展,各个城市开始大兴土木修建高速公路、高速铁路通道、机场等设施来完善与其他地区的交流,促进当地经济的不断发展,但在修建这些设施时就会涉及到......


·移送管辖之前的庭审有效吗?
      移送管辖之前的庭审有效吗?移送管辖之前的庭审无效,案件在开庭以后一般是不建议管辖移送的。《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法院管辖的,应当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


·扰乱法庭秩序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法庭是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案件的场所,既包括专门用于审理案件的正规固定场所,也包括临时审理案件的场所。良好的法庭秩序有利于案件的审结,对于故意扰乱法庭秩序的行为,刑法也没有放纵,进行了......


·打篮球被抓伤怎么处罚
      成年人殴打未成年人的要予以治安处罚,如造成损害的,行为人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


·与分公司签订合同需要注意的地方有哪些?
      与分公司签订合同需要注意的地方有哪些?一、与分公司签订合同需要注意的地方有哪些?1、与分公司签订合同——有无营业执照(一)、若分公司有营业执照1、合同效力:根据《公司法》14条,......


公司法人的岗位职责有哪些?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