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什么是离婚?

  什么是离婚?
  什么是离婚?离婚,又称婚姻的解除,是婚姻关系当事人在生存期间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行为,是终止婚姻关系的法律手段。
  二、离婚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离婚法律是如何规定的?离婚有以下法律特征:(一) 离婚必须以有效的婚姻关系的存在为前提。离婚只能在有效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进行。(二) 李赫男只能由当事人本人提出,不得代理。因为离婚时涉及当事人切身利益的身份法律行为,必须体现当事人的真实意志。(三) 离婚时要式法律行为。要式法律行为,指必须按照法律要求的形式才能成立的行为。由于离婚影响重大,因此法律必须对离婚行为做出限制,包括对离婚实质条件的限制和程序条件的限制。
  三、登记离婚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登记离婚需要具备什么条件?需具备以下条件:(一) 当事人适格。首先,当事人必须都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若一方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精神病人,则不能适用登记离婚的程序,而只能按诉讼离婚程序办理。其次,双方当事人必须在中国内地登记合法婚姻的。非法同居,未办理结婚登记的事实婚姻会或者不是在中国内地登记的夫妻关系,都不能以登记离婚方式解除。(二) 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真实的离婚合意。(三) 双方离婚后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达成协议。(四) 离婚协议的内容必须合法。合法的受法律保护的婚姻才可以办理登记离婚手续。非法同居或事实婚姻后一方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是不能到婚姻登记处办理登记离婚手续的,如果在现实案件中有对离婚的办理模糊不清,不知道我国对离婚法律是如何规定的,不妨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总结:什么是离婚?什么是离婚?离婚,又称婚姻的解除,是婚姻关系当事人在生存期间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行为,是终止婚姻关系的法律手段。二、离婚法律是如何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入职5天被辞退没有工资合理吗?
      现如今,很多人在用人单位入职了几天,在还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结果因为种种原因被用人单位辞退了。但是公司已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为由,不给予劳动者工资。很多新入职的大学生毕业群体不知道......


·个人死后财产分配怎么继承
      个人死后财产分配怎么继承先遵从遗嘱继承、遗赠程序有的话优先分配然后开始法定继承,依照下列规则分配遗产: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装修高空坠物砸车证据要怎么找?
      装修高空坠物砸车证据要怎么找?必须是影像证据,比如小区内监控摄像头和证人。只有这两个才能作为装修高空坠落物证据,装修高空坠落物这个问题是很难处理。由高空抛掷物或坠落物的可能致害人承担......


·非全日制用工要买社保吗
      非全日制用工要买社保吗一、非全日制用工要买社保吗非全日制用工需要单位交社会保险。1、根据我国《劳动法》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宗旨,按照我国劳动者社会保险的参保原则,不管是全日制用......


·国家年休假规定有哪些?
      说到放假,您第一想到的可能是周末或者节假日,但说到年假可能大部分人都不清楚,那么年假是什么假,与节假日又有什么区别,这些政策都和我们老百姓的利益密切相关,也许有些上班族的人听过,但......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法定条件是什么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法定条件是什么按照我国仲裁法的规定,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提出撤销仲裁裁决申请的主体必须是仲裁当事人由于仲裁当事人与仲裁裁决的结果有直接的利害关系......


什么是离婚?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