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行为是贪污行为 哪些行为算贪污
什么行为是贪污行为?贪污行为,是指行政机关公务员利用主管、管理、经手公共财物等职务之便,采取侵吞、窃取、骗取等非法手段将公共财物据为已有的行为二、哪些行为算贪污?哪些行为算贪污,有以下几个方面。一、侵吞财物。行为人将自已管理或经手的公共财物非法转归自己或他人所有。侵吞的方法主要有三种:一是将自己管理或经手的公共财物加以隐匿、扣留,应上交的不上交,应支付的不支付,应入帐的不入帐。二是将自己管理、使用或经手的公共财物非法转卖或擅自赠送他人;三是将追缴的赃款赃物或罚没款物私自用掉或非法据为私有。二、窃取财物。行为人利用职务之便,采取秘密窃取的方式,将自己管理的公共财物非法占有。也就是监守自盗。如果出纳员仅是利用对本单位情况熟悉的条件,盗窃由其他出纳员经管的财物,则构成盗窃罪。三、骗取财物。行为人利用职务之便,采取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非法占有公共财物。例如出差人员用涂改或伪造单据的方法虚报或谎报支出冒领公款,工程负责人多报工时或伪造工资表冒领工资,收购人员谎报收购物资等级从中骗取公款等。四、其他方法,是指除了侵吞、盗窃、骗取之外,其他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方法:1、内外勾结,迂回贪污。即国家工作人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内外勾结,将自己管理、经营的公共(国有)财物以合法形式,转给与其勾结的外部人员,然后再迂回取回,据为己有。2、公款私存、私贷坐吃利息。3、利用回扣非法占有公款。即行为人在为本单位购买货物时,将卖方以购货款中抽出一部分作为回扣的款项占为己有的行为。4、利用合同非法占有公款。即行为人在为本单位购买货物、推销产品等经济活动中,在与他人签订经济合同时,双方恶意串通,提高合同标的价格,然后将抬高的差价私分等。5、间接贪污。如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使用单位雇请的工人为自己干活等。6、占有应交单位的劳务收入。7、利用新技术手段进行贪污。即行为人利用职务便利,运用新的科技手段进行贪污的行为。主要有:银行工作人员利用微机侵吞公款、套取利息,证券从业人员利用技术手段侵吞股金、红利等。其中我们还要注意,要是国家工作人员本身是挪用公款,但之后却携带公款潜逃了,这样的行为也是会被认定为贪污行为的,达到了规定的数额标准之后,自然会按照贪污罪来依法定罪处罚,追究刑事责任。
总结:什么行为是贪污行为?贪污行为,是指行政机关公务员利用主管、管理、经手公共财物等职务之便,采取侵吞、窃取、骗取等非法手段将公共财物据为已有的行为...#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
More>>
·甲被公安机关监视居住的时间最久多长
甲被公安机关监视居住的时间最久多长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
·一、投资公司老板跑路员工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一、投资公司老板跑路员工是否需要承担责任?投资公司老板跑路员工是不需要承担责任,因为对于这个公司来说,它的员工从某种程度来来说也是一种受害者,员工他并不需要为这种行为承担一定的责任,......
·自首的法律法规是怎样的
自首的法律法规是怎样的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
·哪些事故三责险需要理赔
交通事故的理赔不能只靠交强险,还需要商业保险的有益补充。三责险是最主要的一种商业保险,但三责险能保的事故有限,那哪些事故三责险需要理赔?生活中最常见的保险还不是三责险,而是交强险,那......
·胁迫婚姻需要证据么?都需要哪些证据?
男女双方步入婚姻,双方共同生活在一起是一辈子的事,所以,婚姻的建立应符合平等自愿的原则。但实践中,会有一些婚姻的其中一方是由于受到胁迫才结婚的,这种情况下婚姻是无效的,当事人可以申......
·在订立居间服务合同注意啥
在订立居间服务合同注意啥居间合同订立的注意事项有哪些:1.居间人往往利用公众认知度较高的媒体发布虚假信息,诱使委托人上当。一些中介机构利用大众熟知的媒体发布虚假的信息,如转让技......
什么行为是贪污行为 哪些行为算贪污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