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因严重违反公司纪律解除劳动合同是否有补偿?

  尽管遵守法律上的规定是劳动者在公司上班得到工资的最基本的要求,但是公司内部其实也是有制定好的规章要求每个劳动者规范遵守后才能保证公司的秩序和营利情况,对于违反规章的处罚也是有明确规定的。那么,因严重违反公司纪律解除劳动合同是否有补偿?因严重违反公司纪律解除劳动合同是否有补偿?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综上所述,如果是员工的问题而严重违反纪律被公司以解除合同作为处罚就不能够要求单位再支付给员工合法的补偿金,如果什么情况都要求单位给补偿金就是过度保护劳动者而损害了单位的利益。
  
  
  
总结:尽管遵守法律上的规定是劳动者在公司上班得到工资的最基本的要求,但是公司内部其实也是有制定好的规章要求每个劳动者规范遵守后才能保证公司的秩序和...#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开车无意撞死人怎么判刑的?
      开车无意撞死人怎么判刑的?一、开车无意撞死人怎么判刑的?《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


·无偿保管合同的赔偿应当如何处理?
      无偿保管合同的赔偿应当如何处理?根据合同中的规定以及造成的损失而定,现实生活中,朋友之间委托帮忙代管物品的情况很多,一般不会收费。这种免费保管的行为在法律上叫“无偿保管合同”。一般情......


·遗产捐赠的流程是怎么样的?
      遗产捐赠的流程是怎么样的?一、遗产捐赠的流程是怎么样的?遗产捐赠的流程是首先需要对遗产的相关事项作出处理,遗产的执行人来进行处理,比如说房屋如果要过户的话,需要完成过户。1、继......


·结婚后卖房现要离婚财产怎么分?
      在当代社会,房子可以说已经是婚姻不可或缺的一个因素。但往往离婚现象也非常常见,离婚时的房产分割问题就成了许多怨偶所争执不休的问题。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就具体地研究研究结婚后卖房现......


·间接证据的特点都有哪些?
      间接证据的特点都有哪些?一、什么是间接证据《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一起案件中的证据有很多,依据一个证据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明关系来划......


·安全事故和工伤事故有什么区别
      安全事故和工伤的区别是:安全事故包括对人身的损害、财产设备的损失和环境的破坏,企业社会经济的损失等等。工伤事故专指人员的伤亡。所以,两者的区别是,安全事故涉及的范围广,工伤事故只针......


因严重违反公司纪律解除劳动合同是否有补偿?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