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年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郑州年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数额确定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①子女的实际需要; ② 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③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
①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
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可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
②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①确定。
一般参照《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准》来确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费来作为依据。
③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增加。
二、相关费用
《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21条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的教育费应当负担,但是因为上收费较贵的私立学校,贵族学校所多支付的择校费用,或者是因考分不够而产生的赞助费,不应当属于抚养费。
子女就读未经父母双方全部同意的,不同意的父/母一方可不支付该笔费用,由同意方父/母支付。
抚养费以必要为限,子女购买电脑手机等、外出旅游的费用、购买商业保险的费用等,该些费用的支出没有法律依据,父母可以拒绝支付。
子女大病及绝症的医疗费,以社会医疗保险能报销的为限,如子女因患有肾功能衰竭需要换肾的费用、子女患有白血病需要骨髓移植的费用等都不属于抚养费之列,父母只有道义上承担该费用的责任,而不存在法律上承担该费用的义务。
首先我们国家法律当中规定的抚养费用的确定标准,他是考虑到几个因素,比如说孩子的实际需要,以及父母的承担能力和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综合这几个方面的因素之后,抚养的标准费的具体金额才能够确定下来。
总结:郑州年抚养费标准是多少?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
More>>
·新车第一年没买划痕险可以报吗?
我们国家对于车辆的保险是有很多的,对于车辆保险其中就有划痕险,划痕险对于车辆的划痕作用是非常的大的,划痕险对于不是自己的亲戚家属是陌生人给我们的车辆产生的划痕就是在理赔的范围之内的......
·代位权诉讼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有哪些?
代位权诉讼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有哪些?一、关于案由问题您都知道,在代位权诉讼中,存在两层法律关系,两个诉。第一个法律关系是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法律关系,第二个法律关系是债务人与次债......
·买房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如何处理
我们看到很多合同里面其实都有关于违约金的约定的,当然这并不是说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是必须的,当事人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处理。那要是买房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的话,这种情况下应该怎么办呢?......
·故意伤害罪构成要件的是什么
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权,所谓身体权是指自然人以保持其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的完整性为内容的人格权。应注意的是,本罪侵害的是他人的身体权,因此,故意伤害自己的身体,一......
·股东大会的流程是怎样的?
股东大会的流程是怎样的?对于一个公司来说,股东是公司的投资者,拥有公司的股份,因此对公司有了决策的权利。召开股东大会对一个公司来说是一个有着重大意义的事情,有不是可能会改变公司大......
·专利权人可以自己实施吗?
专利权人可以自己实施吗?可以,专利权实施是使用属于专利的发明创造。专利权的实施含义很广,包括制造、销售、使用、进口专利产品,为销售或使用目的储存有关专利产品或使用专利方法。独占实施权......
郑州年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