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工程违约金上限是多少

  工程违约金上限是多少?双方签署工程合同后,如果一方没有按照约定执行合同造成违约,是要支付违约金的。

  关于违约金具体金额,双方一般会在工程合同中注明,那么工程违约金上限是多少?有没有相关规定?

  

  一、工程合同违约金不得超过多少?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585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民法典》第585条第2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适当减少。但是违约金是当事人双方在订约时对一方违约后可能造成的损失的一种预先估算,与违约后守约方的实际损失不可能完全相符;故此可交由法官自由裁量。法律规定预定违约金,除了给当事人施加心理压力外,也避免了违约后损失计算的麻烦和当事人证明损失大小的麻烦,使当事人能迅速确定自己应当承担的具体责任。因此,当事人如需要法院增加违约金额、或者当违约金过分高于损失时,则需承担证明损失大小的责任。

  

  二、工程合同违约金怎么算?

  1、合同对违约金有具体约定的按约定,对违约金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没有约定处理。

  2、违约金的计算依据是合同总价。3、约定违约金数额一般以不超过合同未履行部分的价金总额为限。

  

  三、工程合同违约金比例是多少?违约金有法定违约金与约定违约金之分,《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的是约定违约金,约定违约金具有如下特征:

  1、违约金的数额是双方预先确定的;2、违约金是—种违约后的补救措施;

  3、违约金的支付是独立于履行行为之外的给付。换言之,只要当事人无特别约定,支付违约金的行为不能替代履行合同,当事人不得在支付违约金后而免除履行主债务的义务(《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三款)。综上所述,工程合同违约金一般是按照工程合同总价的一定比例收取,对此双方都会在合同中写清楚。目前法律规定,工程违约金上限是实际损失的30%,如果超过这一比例,就造成违约金过高,对此违约方可以提出申诉,直至调整到合理水平
总结:工程违约金上限是多少?双方签署工程合同后,如果一方没有按照约定执行合同造成违约,是要支付违约金的。关于违约金具体金额,双方一般会在工程合同中...#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上海公证处公证费用的收取标准
      上海公证处公证费用的收取标准上海公证处公证费用的收取标准公证是对已经或者即将发生的事实由公证人员进行公证以确保它的公平、公正以及证明力。公证并不是免费的,而是需要进行相关的收费......


·家暴保证书法律效力吗 ?
      家暴保证书法律效力吗?一、家暴保证书法律效力吗家暴保证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1.家暴保证书通常由施暴者自己写,因为是自己的陈述,而且由自己书写,通常是具有证据的效力,当起诉时是可......


·走私核材料罪如何认定
      走私核材料罪是指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从事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限制进出口的核材料,破坏国家对外贸易管理的行为。如何认定走私核材料罪:1、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


·敲诈勒索罪和招摇撞骗罪的区别是哪些?
      敲诈勒索罪和招摇撞骗罪的区别是哪些?一、敲诈勒索罪和招摇撞骗罪的区别有哪些?(1)前罪是以“骗”为特征的,被害人在受骗后往往是“自愿”交出财物或出让其他合法权益;而后罪,虽然也有“诈......


·现在买房不能贷款了吗?
      现在买房不能贷款了吗现在买房是可以贷款的,不过要符合以下贷款条件:1.申请人年龄在18周岁以上,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持有中国大陆居民身份证,有合法户籍;3.有稳定的工作,月收入能......


·2023年新婚姻法房产规定是什么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一、《民法典》对于房产的规定根据规定,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


工程违约金上限是多少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