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签订买卖合同如何预防欺诈

  合同的标的物应当是出卖人所有或者有权处分的物。一般情况下,出卖人于出卖时即为标的物的所有人,但在买卖合同成立时出卖人也可能尚未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但无论如何,出卖人在交付时标的物应当属于出卖人所有或者出卖人有权处分。买卖合同中存在很多标的物欺诈的情形,那签订买卖合同如何预防欺诈?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买卖合同标的物欺诈有哪些
  在标的物上做文章从来是利用买卖合同进行欺诈的犯罪分子惯用的手法之一。具体来说有以下几种:1、以假充真,以劣充优,以次充好。以假冒伪劣的商品代替优质的、正宗的商品,隐瞒商品存在的瑕疵,是这种欺诈手法的主要表现。2、虚构根本不存在的标的物,买空卖空。诈骗方虚构自己并没有的标的物,引诱被欺诈方与之签约以骗取货款。在实践中,卖方与买方在签约时并不一定就拥有合同标的物,如正在生产中的商品,但卖方应保证在合同履行期限内能够交付合同标的物。而在此类合同欺诈中,卖方未拥有标的物也没有拥有标的物的迹向和可能,主观上也不存在将标的物在合同期限内交付的意愿。3、出售既非自己所有的,又未取得所有者的委托的商品。4、出示高质量的样品,而在履行中以伪劣产品代替。5、谎称自己的产品是“专利”或“名优特新”产品,利用对方对技术认识的欠缺骗取高额价款。
  二、签订买卖合同如何预防欺诈
  1、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是买卖合同的核心部分,是明确买卖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和当事人履行买卖合同的基本依据。不管是工矿产品买卖合同,还是农副产品买卖合同,还是其他的买卖合同,它的条款内容总是围绕实际买卖合同的种种条件而生的。从形式上看,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包括首部、本文和尾部三个部分。2、买卖合同的内容主要包括买卖双方的名称、合同编号、签订时间和签订地点、买卖双方的名称必须写得清楚明白,不能有错字、别字、漏字。异地签订的买卖合同还必须写具体合同编号、签订时间和签订地点,一旦合同当事人一方使用了欺诈手法,这也可以成为追查不法分子的一条线索。3、买卖合同的本文包括标的物条款、质量条款、数量条款、价格条款、包装条款、交货条款、验货条款、结算条款、违约责任条款和争议处理条款等。对上述条款,应在合同中慎重审查,力求完备,并用准确清晰的文字予以表述。例如:数量条款,主要审查数字,计量单位,计量方法,签约时力求完备、周祥。4、买卖合同的尾部,主要包括买卖双方的单位名称、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开户银行、帐号、邮政编码等内容。买卖合同签订前的防欺诈进行的审查是对买卖合同签订的主体的审查,而买卖合同签订时的防欺诈进行的审查则是对买卖合同实质内容的审查。这一阶段防欺诈的主要任务是对合同的主要条款、合同的签字盖章、合同的担保及有关手续的审查。审查合同相对来说比较专业,建议买卖合同当事人请专业的合同方面的律师协助审查,更好地防范合同欺诈。
  
  
  
总结:合同的标的物应当是出卖人所有或者有权处分的物。一般情况下,出卖人于出卖时即为标的物的所有人,但在买卖合同成立时出卖人也可能尚未取得标的物的所...#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工程承包合同书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工程承包合同书合同范本是怎样的?工程承包合同书范本甲方:乙方:合同签订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条例、规章等,双方遵循......


·伤情鉴定的参照标准是什么
      在人们受伤后,特别是在遭受工伤后,用人单位或伤害主题需要对受伤人员进行金额补偿,补偿的金额往往会根据伤情鉴定的结果来支付。那么伤情鉴定的参照标准是什么呢?根据我国现有的鉴定标准,伤情......


·国家赔偿义务机关不赔偿强制执行吗
      国家赔偿义务机关不赔偿强制执行国家赔偿义务机关不赔偿强制执行是可以的,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法院一般应当在六个月内执行完毕,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法院将暂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待发现被执......


·《民法总则》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是指什么?
      《民法总则》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是指什么?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民法总则》将废止。其实如果说《民法典》当中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这样说的话是非常笼统的。但......


·申请专利要注意什么问题
      申请专利要注意什么问题专利的申请是取得专利权的先期条件。申请专利应当注意的问题有以下几方面:1、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请求......


·普通商品假货惩罚性赔偿是怎样的
      一、普通商品假货惩罚性赔偿是怎样的只要被国家相关单位发现,或者被公民举报,情况属实的话,按照销售金额进行处罚,销售金额达5万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在销售金额的百分之50,而且需要面......


签订买卖合同如何预防欺诈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