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买房子主要看什么意思、了解哪些基本问题?

  一、买房子主要看什么意思、了解哪些基本问题?
  
  买房,首先就是要看五证,一个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第二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第三是建设工程开工证,第四是国有土地使用证,第五是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简称叫“五证”。
  
  1、房地产发展商的主体资格,房地产商在卖商品房时必须具备主体资格。
  
  2、看土地使用权证,土地使用权是房产权产生的前提和基础。
  
  3、在购买期房的情况下,一定要小心。没有预售许可证,或预售许可证过期的情况下,一定不能购买。
  
  4、不要把填写合同的权利全部交给房地产商。
  
  5、周围是否有好的小学,医院等配套设施是否齐全。
  
  二、买房子要交哪些税?
  
  
  
  
  买房要交的税种有:
  
  1、契税:普通住宅1.5%,商住两用或公寓为4%;
  
  2、维修基金:购房者应按购房款的2%交纳;
  
  3、印花税:总房款的万分之五;
  
  4、其它一些费用,不是很多。
  
  买房需要缴纳的其余费用用主要有这些:
  
  第一大类:与开发商之间的费用
  
  1、房款尾款:新房交房时,购房者就必须把尾款全部付清,按照合同的规定执行就好了。
  
  2、面积差额款:在办理入住手续时第一步要做就是面积的清算,退、补房屋尾款。虽然我们在购买房产时已经知道了该房产的面积,但是由于建筑误差,实际的房屋面积会和合同上的面积有所差额。所以,相关手续的办理时,我们应依据测绘部门出示的《面积实测表》,对面积误差进行结算。如果房屋面积减少,开发商应该按合同中的具体约定将减少面积的房款退还业主,反之亦然。
  
  3、装修变更费用:有的业主会可能对装修有些不一样的需求,装修会发生变更,所以涉及的费用等相关问题一般会签订补充协议,这一部分费用需要根据业主与开发商的补充协议收取。
  
  4、车位款:有的业主是需要购买车位的,这一条是针对买车位的业主,当然要是购房合同里面约定是赠送的那就不用交费了。
  
  第二大类:房产税费等,也是比较重要的繁琐的一类
  
  1、契税:契税的缴纳费用与房产价格成正比,按照国家指定的具体标准收取,一般不存在纠纷。但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有些业主认为自己是被拆迁户,手中有拆迁协议,在办理入住手续时不用缴纳契税的想法是错误的。在实际操作中还是要先缴税,然后凭拆迁协议再到当地的税收部门办理退税。一般非普通住宅契税按4%征收,普通住房标准为按1.5%征收。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契约按1%征收。各城市具体收费标准略有不同。
  
  2、公共维修基金:公共维修基金的缴纳费用与房产价格成正比,按照国家指定的具体标准收取,一般不存在纠纷。
  
  住宅维修基金按照2%标准交存,非住宅维修基金按照1%标准交存。商品住宅(含经济适用房和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及住宅小区外与单栋住宅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维修基金交存标准为:
  
  砖混结构住宅——49元/平方米
  
  无电梯框架结构住宅——55元/平方米
  
  有电梯14层以下(含14层)框架结构住宅61元/平方米
  
  有电梯15层以上(含15层)框架结构住宅73元/平方米
  
  3、房屋产权登记费:有的开发商是办证时才收取的,住宅80元/套,非住宅550元/件。
  
  4、证照印花税:5元/本。
  
  第三大类:物业管理费用等等
  
  1、物业管理费:在办理入住手续时,绝大多数情况会被要求先缴付一年的物业管理费。因为物业公司从开发商手中接过小区的管理权之后,马上就要为小区的后续建设和养护开展工作,所以先行收取一定的物业费不但是这是物业公司为了降低运营风险的一种做法,也是使物业工作得以正常开展的重要前提之一。
  
  2、供暖费:北方地区冬天会统一供暖,所以如果办理收房入住手续是在6月份之后,在大多数的情况下会被要求先行缴纳一个供暖季度的供暖费用,南方地区的新房是没有这一项的。具体收费的多少根据每平米的供暖费用乘以房屋面积而定。
  
  3、其它相关费用:如果在入住时现场办理专用停车位可能还会收取停车费,除此之外还有装修保证金;车位地锁、门卡等押金可能会被收取。具体收费的额度与方式方法各个物业公司的要求不太一致。
  
  综合上面所说的,买房子最主要看的就是开发商的五证书是否齐全,是否合法经商,而且房子的质量好不好,因此,在买房子的时候一定要仔仔细细的看清楚了,了解清楚了再来选择买与不买,这样才能使自己的利益不受到损害,也以免日后引起各种的纠纷。
  
  
  
  
总结:一、买房子主要看什么意思、了解哪些基本问题?买房,首先就是要看五证,一个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第二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第三是建设工程开工证...#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取保候审法院开庭判缓刑有条件吗?
      一、取保候审法院开庭判缓刑有条件吗?缓刑是有条件的对原判刑期不执行,因此,缓刑应符合下列条件:(一)除累犯以外的所有被判处拘役以上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犯罪分子。(二)实行缓刑的罪犯不......


·补充侦查后发现新的罪行怎么处理?
      一、补充侦查后发现新的罪行怎么处理?补充侦查后发现新的罪行的,应当立案侦查(并案),同时,自发现之日起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全案不受补充侦查时......


·一、农村离婚后孩子抚养费的支付标准是多少?
      一、农村离婚后孩子抚养费的支付标准是多少?《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


·家庭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分割?
      家庭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分割?家庭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分割,因为此时就已经属于双方不能够在一起共同生活了,那么原来的共同财产的话,都需要做出一个非常清楚的划分,这里所指的家庭共有的财产的......


·刑事拘留期限从哪天起算
      一、刑事拘留期限从哪天起算?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拘留的期限分一般期限和延长期限两种,具体如下:1、一般的刑事拘留期为14天,一般从进到看守所算起。在14天内侦查机关要报检察机关......


·我国行政诉讼证据种类有哪些
      我国行政诉讼证据种类有哪些一、我国行政诉讼证据种类有哪些?1、书证。即以文字、符号、图案等所记载的内容表达的与案件事实有关的人的思维或者行为的书面材料。如行政机关的文件、文书、函件......


一、买房子主要看什么意思、了解哪些基本问题?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