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高空坠物摔坏车辆法律责任怎样进行认定?
一、工地高空坠物摔坏车辆法律责任怎样进行认定?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伤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另外依据《侵权责任法》第87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这条规定采取举证责任倒置的方式免除了原告的举证责任,但并不是在归责原则上适用过错推定,而是适用无过错原则。
1、高空坠物砸坏车辆的,应当由坠落物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承担侵权责任。
2、对此情况需要提示的,砸坏车辆造成一般损失,难以找到侵权人,不适用举证倒置。只有造成人身伤害的才适用。
对于高空坠物的法律责任问题,我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明确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第八十七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二、高空坠物如何维权
法官提醒:停车时多观察周围环境,尽量躲开可移动栅栏、玻璃多的建筑物以及刚栽好的小树附近。
如造成财物损坏,要保护现场、拍照取证并通知相关人员。
尽快确定坠落物来源,并及时与责任人协商处理。
若协商不妥,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权。高空坠落物件侵权损害的案件,利用过错推定原则,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对自己无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主张权利人需证明已有的伤害事实及所受伤害与物品坠落有因果关系即可。
高空坠物造成的伤害是很大的,人们要注意躲避开容易发生高空坠物的地方,尤其是记得绕开施工的地点。当然在小区中,有的时候无法避免,而且在小区中甚至是高空坠物的侵权责任人都无法查清楚,有的时候甚至会要整栋楼住户进行赔偿。
总结:一、工地高空坠物摔坏车辆法律责任怎样进行认定?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
More>>
·股权转让办理地方是在哪里?
股权转让办理地方是在哪里?很多公司因为特殊原因,比如经营不善或者持股人死亡等需要后期股权转让,但是不知道股权转让时怎么一回事,法律上市怎么规定的?也不知道股权转让办理地方是在哪里......
·眼部伤害司法鉴定是怎样的程序?
在工作中经常会发生工伤事故,对工作人员人身造成伤害,工作人员在治疗之后需要做司法鉴定,然后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要求企业对其进行工伤赔偿。很多人想知道眼睛受到伤害后司法鉴定的流程,那么......
·一、遗产债务清偿的顺序是什么?
一、遗产债务清偿的顺序是什么1、优先债权为第一清偿顺序。所谓优先债权,是指债权人在遗产上有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情形的债权。享有这种权利的人为优先权人。优先权人的此种优先债权的效力不......
·分公司能签用工合同吗?
分公司能签用工合同吗?分公司虽然没有独立的主体资格,但是其实际领取了营业执照,并且从事相关的经营活动,对于普通劳动者而言,可能并不能辨认其主体资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
·教育行政处罚条例实施办法具体内容是什么?
教育行政处罚条例实施办法具体内容是什么?近年来虽然有关部门加大了执法力度,但仍有不法分子利用职权之便在教育考试方面徇私舞弊,这不仅严重损害广大考生的利益,而且影响到国家对人才需求......
·职务侵占罪20万怎么减刑
一、职务侵占罪20万怎么减刑我们知道,减刑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并且应当遵循严格的法定程序,否则不能减刑。对于犯职务侵占罪的犯罪分子来讲,也是要满足法律规定的而减刑条件之后才能根据实......
工地高空坠物摔坏车辆法律责任怎样进行认定?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