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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婚登记的办理程序具体有哪些?

  一、离婚登记的办理程序具体有哪些?
  
  离婚登记按照受理、初审、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一)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
  
  (二)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三)婚姻登记员向当事人讲明民法典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
  
  (四)婚姻登记员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五)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监誓人面前签名;
  
  (六)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七)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八)颁发离婚证。颁发离婚证应当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时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1、向当事人双方核实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
  
  2、告知当事人双方领取离婚证后的法律关系以及离婚后与子女的关系、应尽的义务;
  
  3、见证当事人本人亲自在《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一栏中签名;当事人不会书写姓名的,应当按指纹。
  
  4、在当事人的结婚证上加盖条型印章,其中注明“双方离婚,证件失效。××婚姻登记处”。注销后的结婚证退还当事人。
  
  5、将离婚证分别颁发给离婚当事人双方,向双方宣布:取得离婚证,解除夫妻关系。
  
  二、不予受理情形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婚姻登记机关对不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不予受理,但应当给当事人出具《不予办理离婚登记通知单》。
  
  三、注意事项
  
  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之前,最好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注意事项:
  
  1.拟写好离婚协议书。
  
  2.控制、调节好自己的心情。
  
  3.尽量不要让亲友参加登记离婚的过程。
  
  4.提前摸清办理离婚登记的时间和所带的证件。
  
  5.对婚姻登记机关有一个正确的认识。
  
  我国的社会的离婚率也在不断的提高,那么在日常中也会有许多的夫妻因为一些琐事选择了离婚,如果在离婚时会婚内共同财产方面没有任何争议,可以选择协议离婚的方式来解决,只需要双方持有提前书写好的离婚协议书,并携带并到当地的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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