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抢劫故意杀人怎么判刑处罚

  抢劫故意杀人怎么判刑处罚
  
  一、抢劫故意杀人怎么判刑
  
  如果在抢劫过程中杀人,一般情况下是判处死刑。
  
  法律规定:
  
  (一)《刑法》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入户抢劫的;
  
  2、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3、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4、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5、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6、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7、持枪抢劫的;
  
  8、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抢劫罪是我国最严重的八种犯罪之一,在《刑法》第263条规定了可判处死刑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八种,具体如下:
  
  (二)以下情形一般多考虑可能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1、在抢劫过程中杀人的,比如为抢劫而直接伤害或杀人,造成死亡或两人以上重伤的。
  
  2、同时具备上述八种情节中两种以上情节的。
  
  3、抢劫金融机构的。
  
  4、抢劫抢险物资,造成严重后果的。
  
  5、抢劫军用物资,严重减弱战斗力的。
  
  (三)下列情形一般多考虑判处死刑缓期执行:
  
  1、在抢劫过程中,并不是为了灭口,是由于意外因素造成死亡的。
  
  2、虽在抢劫中造成重伤,但没有残疾的。
  
  3、虽有八种情节之一,但情节不严重的。
  
  4、多次及数额大,但如行为人认罪态度好,积极退赔,也可适用死缓。
  
  二、抢劫杀人可能构成什么罪
  
  抢劫罪虽然主要是侵犯公私财产的所有权,但同时又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而公民的人身权利包括公民的生命权,因此。抢劫罪的客体要件与故意杀人罪的客体要件间存在包容关系。从司法实践看,抢劫杀人案件主要有三种情况:
  
  A、先杀人后抢劫的案件,即事先只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目的,而无抢劫他人财物的目的,抢劫财物是在杀人以后对其亲属实施的,或者杀人以后,见财起意又将其财物拿走的案件。基于杀人的故意,实施杀人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后又基于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的故意,实施了抢劫的行为,构成抢劫罪。这两个罪之间没有内在的牵连关系。类似这类案件,应定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实行两罪并罚。
  
  B、在实施抢劫财物过程中先杀人后劫物的案件,即在抢劫财物过程中,先将财物的所有人、经管人杀死,剥夺其反抗能力,当场劫走其财物,杀人是劫走财物的必要手段的案件。虽杀人在先,劫取财物在后,但都发生在抢劫过程中,而且杀人是劫取购物的必要手段。因此,应定抢劫罪。
  
  C、抢劫以后又杀人的案件,即抢劫财物后,为了保护赃物、抗拒逮捕、毁灭罪证,当场又杀人的,或者为杀人灭口而杀死被害人的案件。杀人灭口行为,与抢劫没有内在联系,因此是两个独立的犯罪,应分别定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实行两罪并罚。至于抢劫后为了护赃等而当场使用暴力杀人的,应视为抢劫行为的继续,仍只能定为抢劫罪,为护赃而当场行凶杀人,可作为从重处罚情节。
  
  根据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规定,抢劫杀人的,抢劫致人重伤,且造成被害人6级以上(含6级)严重伤残的,基准刑就已经是无期徒刑了,可见抢劫杀人的刑罚会有多严重了。因而要是涉嫌抢劫罪的话,建议最好就尽快委托专业刑事辩护律师尽快参与案件,及时了解案件进展情况,展开辩护工作。
  
  
总结:抢劫故意杀人怎么判刑处罚一、抢劫故意杀人怎么判刑如果在抢劫过程中杀人,一般情况下是判处死刑。法律规定:(一)《刑法》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虚构事实借钱算诈骗么
      一、虚构事实借钱算诈骗么涉嫌诈骗。但具体如何认定,需要司法机关根据具体情节和涉案金额进行认定。诈骗,指的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谎言、虚构事实,骗取公私财物,达到法定诈骗罪数额......


·用人单位不交社保的后果有哪些
      用人单位不交社保的后果是什么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给用工缴纳社会保险,将面临以下后果。1、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


·人身损害案件诉讼时效
      人身损害案件诉讼时效就人身损害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时候,当事人需要格外注意诉讼时效的问题,这是很重要的。那么人身损害案件诉讼时效是多久呢?具体又是如何起算的?对此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


·最高院审理土地使用权相关标准是什么?
      最高院审理土地使用权相关标准是什么?一、最高院审理土地使用权相关标准是什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2004年11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


·争夺抚养权的证据需要哪些
      争夺抚养权的证据需要哪些???离婚时,孩子的抚养权该归谁历来是争议的焦点。提交有关证据有利于抚养权的争夺,那争夺抚养权的证据需要哪些?抚养权关乎自己能否与子女直接生活在一起,因此我们......


·离婚后发现对方有财产怎么办?
      离婚后发现对方有财产怎么办?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应当在协议离婚并发现有漏分财产事实后的两年内提起民事诉讼。法院按照的夫妻财产制度来处理就可以让当事人得到比较公正、理想的结果。重点是反悔和......


抢劫故意杀人怎么判刑处罚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