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未婚如何起诉抚养费流程是怎么样的?

  未婚如何起诉抚养费流程是怎么样的?
  
  
  非婚生子女起诉抚养费应当写好诉状,带上证据到被告住所地的基层法院起诉。
  
  
  对方的身份信息,孩子与对方有血缘关系。自己的身份证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未婚先孕法院起诉男方还不支付抚养费怎么办
  
  
  1、未婚先孕后如果双方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及时办理结婚证,在办理结婚证的时候是不会罚款的,但办理生育证的时候,就会被罚款300-500元。
  
  
  2、如果双方不符合结婚条件的,肯定是要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数额会根据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和被征收公民的收入差异而不同。孩子有一方的抚养的,另一方要支付抚养费。
  
  
  如果对方不支付抚养费可以起诉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第二十五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对于非婚生子女的抚养费,当事人可以向对方提出要求支付抚养费用,但如果对方不承认亲子关系,当事人应该提供相关证据,如进行鉴定,当然在诉讼中提出鉴定申请。在我国,亲子鉴定是不能强制的,当非婚生子女因抚养费等事由提起诉讼后,被告方的辩护理由无一例外的是不承认孩子是自己的,或者干脆不出庭。你要告就告吧,我就是不承认你能怎么办?对此,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这就导致了现实中操作难的问题。所以要想打一场稳胜的非婚生子抚养费纠纷官司,在现有的规定下,原告提供充分的证据是有利而无缺失的。
  
  
  综合上面所说的,抚养费对于孩子来说是特别重要的,不管双方是不是合法的夫妻,只要是自己的孩子那么就必须要支付抚养费,这也是自己的责任,如果对方不给,那么就可以依法的起诉对方,要求支付,对方仍然拒绝,那么就完全可以申请法院强制制行。
  
  
  
  
总结:未婚如何起诉抚养费流程是怎么样的?非婚生子女起诉抚养费应当写好诉状,带上证据到被告住所地的基层法院起诉。对方的身份信息,孩子与对方有血缘关系...#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合肥市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是怎样规定的
      近几年合肥的发展成就是有目共睹的的,从一座破落的小县城发展为现在的创新城市,这其中有多少不易,但是合肥的发展仍旧存在诸多问题,工程质量问题就尤为突出,例如公交车棚的倒塌伤人事件,那......


·普通员工单位社保费用是多少
      在一般的用人单位中国,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上班,劳动者除了可以领到由用人单位发放劳动者以外,同时还为上班的劳动者缴纳一部分的单位社保费用(社保费用是参加社保并完成交费的行为),因为劳动......


·一、 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交通伤是什么样的?
      一、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交通伤是什么样的?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害的分类有:轻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一般事故,是指一......


·江苏工伤伤残等级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江苏省范围内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在展开相关工伤鉴定的工作的时候,也是紧紧围绕我国制定的工伤保险条例进行的。当然在全国各地,工伤伤残等级赔偿的标准也是一样的。在江苏省申请工伤鉴定的......


·河南省擅长打交通事故官司的律师收费标准如何?
      发生交通事故,交警进行责任判定之后,如果事故较大,如发生伤残等情况的,一般都会有交通事故纠纷,进而引起交通事故纠纷诉讼。因为交通事故属于较为专业的诉讼,所以当事人一般都需要委托律师......


·工伤保险待遇的法律解释
      工伤保险待遇的法律解释工伤保险待遇标准又称工伤赔偿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


未婚如何起诉抚养费流程是怎么样的?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