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诉离婚抚养费不出可以吗?
一、起诉离婚抚养费不出可以吗?这是不可以的。父母和子女之间的关系是基于血缘关系而产生的,不管父母是否离婚,对于未成年子女都有抚养教育的义务,这既是人伦规范,也是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因此,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有义务支付孩子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部分或者全部。二、离婚后子女抚养费标准父母离婚时,离婚子女的抚养费需要考虑什么因素呢?一般而言主要从三个方面综合进行考虑:一是子女的实际需要;二是结合抚养地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三是父母双方的给付能力(收入及财产情况)。对于离婚子女抚养费的确定,双方可以根据上述三个原则进行协商,不能协商一致的,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的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的规定。(1)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判决,对于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一线城市,具体数额原则掌握在800~2000元/月。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2)对于高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高于上述幅度的,可突破上述幅度,如无特殊情况,一般不超过3000元/月。(3)对于低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低于上述的幅度的,如有较多其他财产的,可不按上述比例而按上述幅度判决,以维护子女的合法权益;如财产不多或无财产的,结合抚养人的抚养能力,可不按上述比例而低于上述幅度判决,以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4)对于无收入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如具有劳动能力的,原则上应支付子女抚养费,因抚养子女是父母的义务,不能因暂时无收入而免除其义务,应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5)对于子女患重病、出国读书(须经双方同意)等特殊情况,可超过上述幅度判决。因为有些人是凭借自己一个人的能力就完全能够抚养得起孩子的,对于生活费也并不需要对方去承担,此约定在签了离婚协议书以后也生效。但事实上将来真的遇到了一些特殊情况,孩子的抚养费问题是不能根据离婚协议书的约定就一成不变了的,特别是起诉离婚不出抚养费是绝对不允许的。
总结:一、起诉离婚抚养费不出可以吗?这是不可以的。父母和子女之间的关系是基于血缘关系而产生的,不管父母是否离婚,对于未成年子女都有抚养教育的义务,这...#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
More>>
·司法鉴定多少针构成轻伤
司法鉴定机构的一个重要的职责,就是由专业是鉴定人员对需要鉴定的事物进行鉴定,得出鉴定结论。那么,司法鉴定多少针构成轻伤呢?什么样的伤势才能被鉴定为轻伤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
·吸毒解除劳动合同手续需要办吗?
吸毒解除劳动合同手续需要办吗?需要;一、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关系的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在实际操作中一般来说符合劳动合同法三十九条规定的单方解除是比较适宜的,否则可能......
·电动车载人出现车祸责任怎么划分
电动车载人出现车祸责任怎么划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在道路上因为过错或是意外导致的人身伤亡或是财产损失的事件属于交通事故。如果当时报案了的话,或是之后报案也行,谁的责任大,谁......
·湘潭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
湘潭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湘潭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行为,保障被征收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维护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
·有什么情况可以监外执行
有什么情况可以监外执行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适用条件,刑事诉讼法第254条作了明确规定,即必须具备下列情形之一:1.罪犯有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
·银行贷款担保人的担保期限
我们都知道,把大众的存款吸收汇集起来,将这些钱款转向需要借款的人群为他们提供贷款是作为银行的一项最基本的业务,银行在选择贷款人时是有一定的要求的,最重要的是借贷人必须是有足够能力偿......
一、起诉离婚抚养费不出可以吗?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