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自动放弃抚养权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

  一、自动放弃抚养权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
  
  “自愿放弃孩子抚养权”的承诺条款,与法律规定相悖,对孩子的抚养权既是权利也是义务,不能被剥夺,但也不能放弃,因此关于自愿放弃孩子抚养权的条款不具有法律效力。
  
  相关知识
  
  关于孩子抚养权判决
  
  离婚后孩子抚养权问题,规定在《婚姻法》的三十六条和三十七条,大体精神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最高人民法院在一九九三年十一月三日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该意见较为详细地规定了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处理孩子抚养问题的意见。
  
  1、什么情况下,法院将孩子抚养权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第一、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这主要考虑孩子尚处在幼儿期,需要母亲的哺乳,母亲更能给孩子体贴和照顾。
  
  第二、孩子虽然两周岁以上了,女方已做绝育手术,男方未做,且男方年龄与女方年龄差距不是很大,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第三、孩子一直随母亲生活,如果离婚后改为随父亲生活对其生活习惯改变较大且影响其成长的,孩子判归女方可能性较大。
  
  第四、男女双方的抚养条件,如工作稳定程度、收入情况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对于夫妻感情破裂有过错,比如,有证据证明有婚外情等,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第五,男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汹酒等恶习等。考虑到其恶习对孩子成长有不利影响,法院一般会将孩子判归女方。
  
  第六、如果男女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质好一些,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第七、十周岁以上的孩子愿意随母亲生活的。
  
  二、什么情况下,法院将孩子抚养权判归男方的可能性较大
  
  第一,女方有恶性传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影响孩子成长的。
  
  第二,女方长期在外不回家,不尽抚养义务的。
  
  第三,男方已做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
  
  第四,男方年纪偏大,再次生育的机率较小,而女方却处于较好的生育期的。
  
  第五,女方有不良嗜好或其他品质问题,可能会影响孩子的。
  
  第六,女方收入较低,且工作不稳定,没有固定住所的。
  
  据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对哺乳期后、二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争执不下时,人民法院一般会依照上述法律规定,结合夫妻双方的具体情况来确定孩子的抚养权。一般情况下,谁具备上述优越条件的,即由谁优先取得孩子的抚养权。
  
  在当代社会,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一直以来是离婚当事人争夺的对象,但是也有很多情况下,双方都不想要孩子抚养权的,甚至是签了某种协议,放弃孩子抚养权,这种协议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不被法律承认,因为抚养主要是当事人必须履行的一项法律义务。
  
  
总结:一、自动放弃抚养权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自愿放弃孩子抚养权”的承诺条款,与法律规定相悖,对孩子的抚养权既是权利也是义务,不能被剥夺,但也不能放...#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我国的37天没批捕没放人吗
      一、我国的37天没批捕没放人吗证据不足37天不批捕公安机关就必须要放人,不管是多么复杂的刑事案件,刑诉法当中规定的允许刑事拘留的最长时间就是37天,37天公安机关既没有取得逮捕证又没有补......


·医疗事故法律责任有几种?
      在出现了医疗事故之后,除了要积极的对患者进行抢救治疗、减少因此造成的损害外,还需要对事故进行处理,也就是实际追究相关机构、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那么医疗事故法律责任都包括了哪些呢?可能......


·什么情况下的拆迁,可以选择当一个合法的“钉子户”
      一、什么情况下的拆迁,可以选择当一个合法的“钉子户”  1、居民没有被妥善安置。  国家最新拆迁条例明确指出,拆迁之前被拆方必须要得到妥善安置,如果拆迁方并没有合理安置村民,那么我们......


·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刑法认定是怎样的?
      作为各位股民来说,相信在生活当中对于股票市场是有着五味杂陈的感觉的。其实本来您将自己的闲钱用来投资股票或者债券等这些都是可以的,因为我国的股票在运行的时候也有着相关的法规来进行控制......


·医疗事故鉴定主要责任法院如何判?
      医疗事故鉴定主要责任法院如何判?一、医疗事故鉴定主要责任法院如何判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报告的结论是医疗机构承担主要责任的,人民法院一般是依据技术鉴定的结论进行判决的,由医疗机构承担......


·现在私募基金是否必须备案?
      现在私募基金是否必须备案?一、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管理办法主要规定:《办法》规定了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基金备案、从业人员管理、信息报送、自律管理等方面的要求。1、在私募投资基金管......


一、自动放弃抚养权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