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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犯人斗殴该如何处理?

  遇到犯人斗殴该如何处理?
  
  一、遇到犯人斗殴该如何处理?
  
  根据《监狱法》规定和司法实践,罪犯在狱内打架斗殴,所在监区的人民警察可以进行调解,并根据具体情节给予警告、记过或者禁闭等处罚。狱警当场进行呵斥和制止,如果能停下,将犯人一起带到办公室,询问打架原因,谁先动的手,谁的下手重,谁受的伤重。调查完后根据情节严重性做处理。
  
  值得一提的是,如果罪犯手持凶器,狱警有权采取强硬措施,使用电警棍、电击枪等,且在制止过程中造成行凶罪犯受到伤害,是不负任何责任的。
  
  二、有哪些有关的法律依据呢?
  
  《监狱法》第十二条 监狱设监狱长一人、副监狱长若干人,并根据实际需要设置必要的工作机构和配备其他监狱管理人员。
  
  第五十八条 罪犯有下列破坏监管秩序情形之一的,监狱可以给予警告、记过或者禁闭:
  
  (一)聚众哄闹监狱,扰乱正常秩序的;
  
  (二)辱骂或者殴打人民警察的;
  
  (三)欺压其他罪犯的;
  
  (四)偷窃、赌博、打架斗殴、寻衅滋事的;
  
  (五)有劳动能力拒不参加劳动或者消极怠工,经教育不改的;
  
  (六)以自伤、自残手段逃避劳动的;
  
  (七)在生产劳动中故意违反操作规程,或者有意损坏生产工具的;
  
  (八)有违反监规纪律的其他行为的。
  
  依照前款规定对罪犯实行禁闭的期限为七天至十五天。
  
  罪犯在服刑期间有第一款所列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监外执行的犯人斗殴怎么处理?
  
  第一次由社区矫正中心警告处理。第二次收监。
  
  《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二十六条暂予监外执行的社区矫正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向批准、决定机关提出收监执行的建议书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批准、决定机关应当自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作出决定:
  
  (一)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
  
  (二)未经司法行政机关批准擅自离开居住的市、县(旗),经警告拒不改正,或者拒不报告行踪,脱离监管的;
  
  (三)因违反监督管理规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仍不改正的;
  
  (四)受到司法行政机关两次警告,仍不改正的;
  
  (五)保外就医期间不按规定提交病情复查情况,经警告拒不改正的;
  
  (六)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刑期未满的;
  
  (七)保证人丧失保证条件或者因不履行义务被取消保证人资格,又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提出新的保证人的;
  
  (八)其他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
  
  综上所述,当监狱犯人打架斗殴时,狱警可以进行呵斥和制止,在罪犯手持凶器时,狱警不需要对制止过程中对其造成的伤害负责。对于犯人其他破坏监狱秩序的行为,监狱管理人员也可根据情节严重性给予警告、记过或惩罚。同时,监外执行的犯人打架或违反其他规定被警告后仍不改正的将会被执行收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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