哄骗拐走婴幼儿怎么处罚?
哄骗拐走婴幼儿怎么处罚?
一、哄骗拐走婴幼儿怎么处罚?
哄骗拐走婴幼儿按“偷盗”处罚,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最高法院发布《关于审理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其中规定,对婴幼儿采取欺骗、利诱等手段使其脱离监护人或者看护人的,视为刑法规定的“偷盗婴幼儿”。《解释》共10条,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解释》明确规定,刑法第二百四十条、第二百四十一条规定的儿童,是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其中,不满一周岁的为婴儿,一周岁以上不满六周岁的为幼儿。
《解释》同时规定,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单位的工作人员以非法获利为目的,将所诊疗、护理、抚养的儿童出卖给他人的,以拐卖儿童罪论处。
以介绍婚姻为名,采取非法扣押身份证件、限制人身自由等方式,或者利用妇女人地生疏、语言不通、孤立无援等境况,违背妇女意志,将其出卖给他人的,应当以拐卖妇女罪追究刑事责任。以介绍婚姻为名,与被介绍妇女串通骗取他人钱财,数额较大的,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16年11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99次会议通过,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法释〔2016〕28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6年11月1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99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2016年12月21日
为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切实保障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维护家庭和谐与社会稳定,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结合司法实践,现就审理此类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对婴幼儿采取欺骗、利诱等手段使其脱离监护人或者看护人的,视为刑法第二百四十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的“偷盗婴幼儿”。
第二条 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单位的工作人员以非法获利为目的,将所诊疗、护理、抚养的儿童出卖给他人的,以拐卖儿童罪论处。
第三条 以介绍婚姻为名,采取非法扣押身份证件、限制人身自由等方式,或者利用妇女人地生疏、语言不通、孤立无援等境况,违背妇女意志,将其出卖给他人的,应当以拐卖妇女罪追究刑事责任。
以介绍婚姻为名,与被介绍妇女串通骗取他人钱财,数额较大的,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条 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排查来历不明儿童或者进行解救时,将所收买的儿童藏匿、转移或者实施其他妨碍解救行为,经说服教育仍不配合的,属于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条第六款规定的“阻碍对其进行解救”。
第五条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业已形成稳定的婚姻家庭关系,解救时被买妇女自愿继续留在当地共同生活的,可以视为“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
第六条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后又组织、强迫卖淫或者组织乞讨、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等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第七条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又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或者聚众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构成妨害公务罪、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第八条 出于结婚目的收买被拐卖的妇女,或者出于抚养目的收买被拐卖的儿童,涉及多名家庭成员、亲友参与的,对其中起主要作用的人员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条 刑法第二百四十条、第二百四十一条规定的儿童,是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其中,不满一周岁的为婴儿,一周岁以上不满六周岁的为幼儿。
综上所述,不管是哪个家庭都会将孩子作为整个家庭的希望而精心照顾,但是社会上出现的很多恶劣性质的哄骗婴幼儿从而将其拐走贩卖的行为也遭到了社会公众的严重唾弃,而法律也会尽可能防治这种现象而将这种罪行处罚直接上升至最高的死刑。
总结:哄骗拐走婴幼儿怎么处罚?一、哄骗拐走婴幼儿怎么处罚?哄骗拐走婴幼儿按“偷盗”处罚,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
More>>
·武汉电动车交通事故处理有哪些规定
武汉市由电动车所造成的交通事故多达两万余起,而电动车本身速度快性能低,再加上部分骑电动车的人们安全意识较低,不遵守交通规则。这一系列因素都导致武汉市电动车引发的交通事故逐年上升。越......
·深圳社保补缴新政策有什么?
在深圳生活的人们,有些因为种种原因,出现社保断缴的情况,因此担心自己不能享受保险金。好在深圳政府及时发布了新的补缴政策。那么,深圳社保补缴新政策有什么?新政策介绍了补缴的方式和费用。......
·行政法证据规则是什么?
行政法证据规则是什么?行政法证据规则是什么?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和第四十三条、《行政诉讼法》以及有关司法解释,我国目前的行政证据规则主要有以下几种:1.可以直接认定的......
·逆向行驶电瓶车撞正常行驶电瓶车责任怎么算?
在我们的生活中,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进步,很多时候会出现交通问题。如,逆向行驶电瓶车撞正常行驶电瓶车就是一个很典型的情况。那么,在这种情况下,责任应该怎么算呢?在这种时候,主要责任由......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处罚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处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最新修改的内容规定:1、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
·一、发生车祸的退休人员有没有抚养费?
一、发生车祸的退休人员有没有抚养费?交通事故中被抚养人为60岁的退休工人,是不需要支付抚养费的,因为有退休工资作为生活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哄骗拐走婴幼儿怎么处罚?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