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协议期限

  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为个月
  
  二、工作任务
  
  乙方同意并
  
  服从甲方的工作需要,在 岗位承担工作。
  
  三、劳动纪律
  
  甲方应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制定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内,应自觉遵守国家和省规定各项劳动法律、法规和甲方的《台州学院临时用工暂行办法》等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积极完成工作。
  
  四、劳动时间与劳动报酬
  
  1、甲方保证乙方在工作期间实行五天工作制,每天工作8小时。原则上不安排乙方加班,如确因工作需要,经与劳动者协商后,可以适当加班,加班后用人部门应安排其调休,如因工作需要无法安排调休的,则给予20元/天的加班补助费。但每月加班最多不超过四天。
  
  2、乙方基础工资标准为 元/月,岗位津贴元/月,试用期内享受上述工资的80,合计为 元/月,行驶里程津贴为 元/公里。
  
  3、甲方每月日前如期发放工资,由学校财务处统一发放。发放形式为 .(①领据领现金形式,②银行工资卡形式)
  
  五、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1、合同期内,乙方提出申请,甲方应按有关规定予以办理社会保险手续,合同期满内不再续订的,甲方将从次月起停止缴纳乙方的保险金。
  
  2、在合同期内,乙方因工受伤,死亡,或患病、非因工受伤的(需台州市各公立医院证明),甲方将按照《台州学院临时用工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六、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国家有关劳动保护规定,包括有关女职工的劳动保护规定,切实做好乙方工作期间中的安全与健康。
  
  2、甲方根据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3、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为,可以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七、终止解除劳动协议条件
  
  1、在合同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用人单位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1)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工作的;
  
  (3)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学校规章制度的;
  
  (4)无理取闹,打架斗殴者;
  
  (5)不履行合同,不按质量要求完成工作任务或年度考核不称职的;
  
  (6)学校因教学、管理、技术条件等客观情况发生变化,使原劳动协议无法履行或岗位编制调整需裁减人员;
  
  (7)严重失职,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8)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在合同期内,下列情况之一者,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1)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女临时工在孕期、产假期内的;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在合同期内,下列情况之一者,本人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1)被招工、招干或考入学校学习的;
  
  (2)用人单位不能按劳动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3)用人单位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国家政策法规,侵害临时工合法权益的;
  
  4、任何一方需要解除劳动协议,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另一方。(面试网 mian4)
  
  八、违反协议责任
  
  一方违反协议,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其后果和责任,按有关政策予以适当赔偿。
  
  九、调解与仲裁
  
  双方履行本协议如发生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协商无效,当事人可在争议发生六十日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之日起十五天内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办理或双方协商解决。
  
  十
总结:协议期限本协议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为个月二、工作任务乙方同意并服从甲方的工作需要,在岗位承担工作。三、劳动纪律甲方应根据国家和省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员工辞退没有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员工辞退没有劳动合同怎么赔偿《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交通费、住宿费......


·合同生效法定条件都?
      合同生效法定条件都有哪些一、合同生效法定条件都有哪些合同生效需要具备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1、合同生效的实质要件:(1)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具有相应的缔约行为能力。(2)合同当事人......


·工资被压一个月是否合法
      工资被压一个月是否合法一、工资被压一个月是否合法公司压员工一个月工资分为两种情况:1、如果单位压你的工资是为了限制离去(转投其他公司)或作为押金就是不合法的,可以通过劳动监察部本......


·如果本身土地的性质是商业用地的话,那么此时修建的房屋产权只有
      如果本身土地的性质是商业用地的话,那么此时修建的房屋产权只有40年,不过要强调一下,这里所谓的房屋产权仅仅是指所占用的土地的使用年限,并非是房产实际拥有的年限。那要是在房屋40年产权到......


·醉驾是否可以判免予刑事处罚
      醉驾是否可以判免予刑事处罚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指根据《刑法》规定,不构成犯罪的。这是罪与非罪的界限,对于不构成犯罪的,当然不能追究刑事责任。2、犯罪已过追......


协议期限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