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工伤的情形有哪些
法律中规定,要是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的话,那么是有可能被认定为工伤的,此后就能根据规定,进行工伤索赔。不过我们要先搞清楚交通事故工伤的情形都有哪些。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交通事故工伤的情形有哪些
新修改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6项规定: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受伤的;第十六条规定,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
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从修改内容可以看出,新的《工伤保险条例》扩大了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可以认定为工伤的范围,并且缩小了不可认定为工伤的范围。
相对于民事损害赔偿而言,工伤保险具有特殊的优点:工伤保险实行用人单位无过错责任,并且不考虑劳动者是否有过错,主要发生工伤,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就应给予全额赔偿。如果劳动者遭受工伤,是由于第三人的侵权行为造成的,第三人不能免除民事赔偿责任。例如职工因工出差遇到交通事故,工伤职工虽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但对交通肇事负有责任的第三人仍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二、交通事故工伤认定要什么材料
(一)受害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个人申请(写明事故经过和所受伤害情况,包括时间、地点、现场证人及用人单位对伤害事故是如何处理的,是否报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事故结案情况)。
(二)二人以上证人证言、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事发第一现场证人的所见所闻);
(三)受伤害人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劳动合同、工作证、押金条等)
受伤害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因劳动关系发生争议的,当事人应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确定劳动关系,依法定程序处理劳动争议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的时限内。
(四)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查询证明;个人申请应提供用人单位情况:用人单位全程,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工商注册机关名称;法人代表姓名,联系方式;
(五)受伤害人的初诊病历、住院病历、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六)受伤害人委托他人申请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七)全部报送认定材料须为a4纸,有复印件的须提供原件由劳动部门进行审核;
(八)提交上述材料后,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申请工伤认定。
(九)其它需要提供的材料:交通事故须出具交通管理部门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企业内发生的交通事故须出具企业车辆管理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在履行工作职责中被人殴打致残者,须出具公安部门或法院的判决书。
不能肯定的说,只要是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的就一律能认定为工伤,我们需要结合法律的规定,对现实中的情况作出分析。至于交通事故工伤的情形有哪些,我们已经在上文中做出了介绍,但愿能为您解答一些疑惑。
总结:法律中规定,要是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的话,那么是有可能被认定为工伤的,此后就能根据规定,进行工伤索赔。不过我们要先搞清楚交通事故工伤...#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
More>>
·养殖场司法强拆该怎么补偿
可以索要补偿,拆除违法建筑也是可以要赔偿的。只要是物,就存在所有权,即使是违章建筑,也不能否定违章建筑物的权利人对建筑材料的所有权,也就是说行为的违法性不等于财产的非法性。强行拆除......
·新股申购额度上限如何计算
新股申购额度上限如何计算新股申购额度上限如何计算1、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额度,申购新股额度是怎么算的?例如:2014年6月18日申购新股,市值从6月16日当天开始往前数......
·交通事故导致被扣分达到12分需要换证的
交通事故导致被扣分达到12分需要换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累积记分达到规定分值的机动车驾驶人,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重新考试;考试合格的,发还其机......
·使用软件著作权有什么限制
使用软件著作权有什么限制找专长律师:刑事辩护律师土地房产律师公司经营律师合同事务律师损害赔偿律师著作权人在享有著作权的同时,也应对社会承担一定的义务,其权利行使在一定程度上受到......
·丑化他人肖像是侵犯名誉权还是肖像权?
丑化他人肖像是侵犯名誉权还是肖像权?丑化他人的肖像就是侵犯了他人的肖像权利;2021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
·一、交通事故摔伤颅内出血比较散可以评残吗?
一、交通事故摔伤颅内出血比较散可以评残吗?是可以评残的,要按照法律规定的流程来进行。伤残等级鉴定要根据具体的受伤部位、受伤程度、康复情况、功能障碍以及事后恢复可能性等因素来综合......
交通事故工伤的情形有哪些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