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非法集资常用手法有哪些?

  非法集资是现今十分常见的一种经济犯罪形式,非法集资采取的手法层出不穷,但所谓万变不离其宗,不同的手法都有其共通之处,下面我们就为您整理了几种非法集资常用手法以及如何识破非法集资常用手法的方法,详情请阅读下文。
   一、非法集资六种典型手法
  1、假冒民营银行的名义。借国家支持民间资本发起设立金融机构的政策,谎称已经获得或正在申办民营银行的牌照,虚构民营银行的名义发售原始股或者吸收存款。
  2、非融资性担保企业以开展担保业务为名。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发售虚假的理财产品,另一个是虚构借款方,以提供借款担保非法吸收资金。
  3、打着境外投资、高新科技开发旗号。假冒或者虚构国际知名公司设立网站,并在网上发布销售境外基金、原始股、境外上市、开发高新科技等信息,虚构股权上市增值前景或者许诺高额预期回报,诱骗市民向指定的个人账户汇入资金,然后关闭网站,携款逃逸。
  4、打着“养老”的旗号。有两个突出形式:一是以投资养老公寓、异地联合安养为名,以高额回报、提供养老服务为诱饵,引诱老年人“加盟投资”。另一个是通过举办所谓的养生讲座、免费体检、免费旅游、发放小礼品方式,引诱老年人投入资金。
  5、以高价回购收藏品为名。以毫无价值或者价格低廉的纪念品、纪念钞、邮编等所谓的收藏品为工具,声称有巨大升值空间,承诺在约定的时间后高价回购,引诱市民购买,然后携款潜逃。
  6、假借P2P名义。即套用互联网金融创新概念,设立所谓P2P网络借款平台,以高利为诱饵,采取虚构借款人及资金用途、发布虚假招标信息等手段吸收公众存款,突然关闭网站或携款潜逃。
   二、如何快速识别
  1、看融资合法性
  合法的融资应得到有关部门批准。发行股票要得到中国证监会批准,应当在股票交易所交易;销售保险要得到中国保监会批准获取代理人资格;发行债券(包括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债券),要得到财政部批准或中国银监会批准。
  2、看宣传方式
  是不是通过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获取的集资信息,或者亲戚朋友同事转发转告的信息,包括以各种途径向市民传播吸收资金的信息,以及明知吸收资金的信息向市民扩散而予以放任等情形。如果是,就要格外小心。
  3、看经营模式
  投资回报有哪些?有没有实体项目?为什么不向银行贷款?集资款用在实体经营项目还是投向不明?获取利润的途径是什么?没有项目或者虚构项目,甚至劣质项目都蕴含着巨大风险,市民要注意。
  4、看参与集资主体
  是不是谁都可以参与,对不特定对象来者不拒。这个时候,也要小心。
  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关于非法集资常用手法以及如何识破非法集资常用手法的方法,希望您阅读后能够提高警惕心,将钱存入正规大银行,不要轻信高利润理财产品、陌生电话短信、特别要提醒家里的老人要有防骗意识,以防上当受骗
总结:非法集资是现今十分常见的一种经济犯罪形式,非法集资采取的手法层出不穷,但所谓万变不离其宗,不同的手法都有其共通之处,下面我们就为您整理了几种...#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隐匿会计账簿罪立案条件是什么
      隐匿会计账簿罪立案条件是什么?(一)隐匿、故意销毁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涉及金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二)依法应当向司法机关、行政机关、有关主管部门等提供而隐匿、故意销毁或者拒......


·职务侵占5年以上基准刑几年
      职务侵占5年以上基准刑判几年要看职务侵占的具体数额。职务侵占数额在6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属于数额较大,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职务侵占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处五年......


·离婚时财产公证的效力上什么?
      离婚时财产公证的效力上什么?离婚财产公证是具备法律效力的,双方当事人只要在不违法法律的情况下,不违反公序良俗的情况下,只要双方自愿平等均可签订协议,可以到公证处办理公证,该协议具有法......


·一、离婚判决财产分割原则是什么?
      一、离婚判决财产分割原则是什么在我国,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有: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民法典》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


·不能近亲结婚的范围是怎样的
      如果男女属于《民法典》规定的近亲属的话,那么就是不满足法律规定的结婚条件的,因此也就无法办理结婚手续。那到底不能近亲结婚的范围是怎样的呢?如果你有这方面的疑惑,那就看下面我们为您做的......


·期房转让手续要怎么办理
      期房转让还有另一个名字叫做炒“楼花”,这是现今房地产交易市场上比较普遍的一种现象。事实上,期房转让是指商品房竣工交付使用前的转让,但由于法律对此的规定尚不完善,使得许多购房者在转让......


非法集资常用手法有哪些?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