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德州市工伤保险待遇标准一级是什么?
一、德州市工伤保险待遇标准一级是什么?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
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3、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二、德州工伤认定的流程是什么?
1、电话申报
用人单位应当在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通过电话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进行电话申报。
2、书面申请
申请人携带申请材料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书面工伤认定申请。
3、审核材料
社保部门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如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4、认定申请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三、哪些情况可以被评上工伤?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综上所述,德州市企业职工因为工作原因导致受伤的,一般情况下企业会为其申报工伤,缴纳工伤保险待遇的职工被评上工伤的,社保基金承担大部分赔偿。其中一级工伤赔偿的最多,伤残补助金按照本人月工资的24倍一次性发放,而伤残津贴则为月工资的90%。
总结:一、德州市工伤保险待遇标准一级是什么?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
More>>
·房抵押登记在什么部门2023
房抵押登记在什么部门2023一、房抵押登记在什么部门房产抵押登记在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在办理的时候需要携带好相关的资料,比如说抵押登记表、房屋所有权证、抵押合同、贷款合同、身份......
·申请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流程是怎样的?
申请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流程是怎样的?在实际生活中,有时候会出现村民土地被他人侵占使用,归属不明等情况的发生。因此,为了证明其土地属于自己的,就要进行集体土地使用权的确认。集体土地使用......
·犯罪人员被批捕不告诉家属吗?
一、犯罪人员被批捕不告诉家属吗?会通知家属的;批捕就是批准逮捕,就是刑事拘留快到期之前公安机关或检察院的自侦部门向检察机关侦监部门提请改变刑事强制措施的一种司法程序,批捕后由公......
·羁押期间需要送衣物吗?
羁押期间需要送衣物吗衣服、被褥,一般由嫌疑人自备。因此,可以送些衣物和日用品(须经看守人员检查)。《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四条人犯应当自备衣服、被褥。确实不能自备的,由看守所提供。 第......
·房子是不是夫妻的共同财产
房子是不是夫妻的共同财产,这得根据房子的购买时间和购买的形式决定。如果房子是在夫妻双方结婚后共同出钱购买的,无论房产证上写的是男方名字还是女方名字或者是男女双方的名字,这套房子的房......
·出轨一方起诉离婚怎么判
夫妻一方出轨是夫妻关系的死穴,它像一颗定时炸弹一样威胁着夫妻关系。没出轨一方受到的损害较大,一般提出离婚诉讼也都是受害一方。不过现实中也有由出轨一方向法院起诉离婚的情况,那这时出轨......
一、德州市工伤保险待遇标准一级是什么?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