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做帐怎么做

  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做帐怎么做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辞退员工补偿金的帐务处理如下:
  
  
  (1)提取时
  
  
  借:管理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辞退福利 (或应付工资)
  
  
  (2)支付时借:
  
  
  应付职工薪酬-辞退福利 (或应付工资)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二、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支付标准
  
  
  按照《劳动法》和《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相关规定,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应根据违反或解除合同的不同情况,给予不同标准的补偿。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对不同的补偿标准进行了更为明确的规定,它对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规定了四种标准补偿:
  
  
  (1)违反《劳动法》和合同约定,克扣拖欠工资,拒不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支付低于当地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的,用人单位应加发工资报酬和低于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
  
  
  (2)对因劳动者患病、非工负伤或不能胜任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对患重病和绝症者,用人单位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
  
  
  (3)对“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换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由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若劳动者工资高于社平三倍的,则最多付给12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4)对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在本单位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此种情况的经济补偿金支付没有12个月的限制。
  
  
  在劳动法中,劳动者获得经济补偿金的情况是属于用人单位为过错方,理应受到正常的补偿待遇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支付标准进行支付。劳动者在办理离职期间最好主动与用人单位提出补偿金的支付。并在一定时间内进行发放。发放方式是每个月工作发放时间进行发放。
  
  
  
  
总结: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做帐怎么做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我们都知道结婚是双方准备好材料就可以去民政局登记结婚的
      我们都知道结婚是双方准备好材料就可以去民政局登记结婚的,其过程是相对简单的。但是离婚就比我们想象的要复杂的多。首先离婚是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的,那么今天要讲的离婚登记,是属于协议......


·职务作品创作合同包括创作人吗?
      一、职务作品创作合同包括创作人吗按相关法律规定,对于职务作品的著作权人是不能通过合同约定的,职务作品的著作权人只能按法律规定的情形进行确定。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


·什么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什么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什么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婚后个人财产。所谓婚后个人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后各自所有的财产和其它夫妻个人的特有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


·哪些过失犯罪负刑事责任?
      哪些过失犯罪负刑事责任?《刑法》第十五条规定: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过失犯罪......


·厦门司法鉴定标准是什么?
      民事纠纷的处理方式最常规的无非就是协商解决和司法解决两种途径,如果采用司法途径解决民事纠纷问题的话可能会涉及到司法鉴定层面,司法鉴定的结果对事件的结果影响是非常大的,所以对于司法鉴......


·出车祸什么情况有误工费
      出车祸什么情况有误工费?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19条 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


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做帐怎么做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