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怀孕6个月打胎离婚赔偿是否有打胎没有补偿

  怀孕6个月打胎离婚赔偿是否有打胎没有补偿,因为打胎不是谁的过错。按民法的规定是过错补偿制的,如果男方存在过错你采纳提出补偿要求。女方怀孕期间、哺乳期内或终止妊娠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女方提出离婚 或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39条:离婚后,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所得的财产分割,由双方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按照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的原则作出判决。男女双方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之中所享有的合法权利等,应依法予以保护。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女方的妊娠,以及女方的自愿终止妊娠,都不应属于男方对于女方人身权利的侵害。既然谈不上侵权,就不应属于赔偿。但是婚姻法在男女双方都没有过错的情形,单纯的感情不和,对于共同财产的处置,是肯定要适当考虑并照顾女方的,女方得的共同财产肯定要多一些。这就体现出了对于女方身体上受到的损害的适当补偿。二、怀孕离婚后孩子归谁胎儿在未出生前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而《婚姻法》没有关于胎儿权益保护的特殊规定。因此,待胎儿出生后,双方可以另行解决离婚子女抚养问题。胎儿出世后的抚养问题依照《婚姻法》关于离婚子女抚养问题的规定,即“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其实女方在怀孕期间男方是不得提出离婚的,如果是女方的意愿,那么打胎男方是没有法定的赔偿义务的,只是看个人是否会给予道德上的补偿,也就是女方身体的恢复之类的费用,所以怀孕以后对于离婚的想法要慎重考虑。
  
  
  
总结:怀孕6个月打胎离婚赔偿是否有打胎没有补偿,因为打胎不是谁的过错。按民法的规定是过错补偿制的,如果男方存在过错你采纳提出补偿要求。女方怀孕期间、...#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是否起诉后诉讼时效中断?
      是否起诉后诉讼时效中断?起诉后诉讼时效会中断,因为当事人提起诉讼是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说明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说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说明1、劳动争议处理的现状和问题我国于1987年恢复了劳动争议仲裁制度,随着1993年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和1994年劳动法的相继颁布实施,形成了“一......


·一、遗嘱信托财产权的归属怎么确定?
      一、遗嘱信托财产权的归属怎么确定?遗嘱信托财产权的归属归受托人所有,遗嘱信托分为执行遗嘱和管理遗产两种业务。它可以很好地解决财产传承,减少因遗产纷争,避免巨额的遗产税。遗嘱信托是以遗......


·一、骑摩托摔伤算交通事故吗?
      一、骑摩托摔伤算交通事故吗?骑摩托车自己摔伤算交通事故的,属于单方交通事故。骑摩托车自己摔伤的情况也是属于交通事故的情况的,但是属于单方面的交通事故,意外险可以进行赔偿,但是产生的医......


·我国国家赔偿的归责原则是什么意思
      我国国家赔偿的归责原则是什么意思一、我国国家赔偿的归责原则是什么意思?国家赔偿归责原则是指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依据和标准,即以何种标准判断国家应承担赔偿责任。在我国,国家赔偿归责原......


·财产保全的法律规定包含哪些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


怀孕6个月打胎离婚赔偿是否有打胎没有补偿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