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侵犯商业秘密罪立案标准
侵犯商业秘密罪立案标准1、根据2001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规定》第六十五条的规定:“侵犯商业秘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50万元以上的;(2)致使权利人破产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2、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三条的规定:侵犯商业秘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1)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2)因侵犯商业秘密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3)致使商业秘密权利人破产的;(4)其他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二、侵犯商业秘密罪如何量刑1、犯本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属于“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应当以侵犯商业秘密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损失数额在二百五十万元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的“造成特别严重后果”,应当以侵犯商业秘密罪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单位犯本罪,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规定处罚。企业当中的商业秘密可以说关系着整个企业的发展,而对于其中的核心秘密,自然也是会采取多种措施加以保护。但在企业保护的同时,可能竞争对手也会有一定的行动,其中出现侵犯商业秘密的情况也就见怪不怪了。然而,对于这一行为,根据法律中的要求也是需要达到了立案标准之后,那么才有可能被认定构成犯罪。
总结:侵犯商业秘密罪立案标准1、根据2001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规定》第六十五条的规定:“侵犯商业秘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
More>>
·哺乳期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标准是什么?
哺乳期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标准是什么一、哺乳期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标准是什么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
·故意杀人罪重伤判几年2023
故意杀人罪重伤判几年犯故意杀人罪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杀人情节较轻的情形主要包括:(1)防卫过当的故意杀人;(2)义愤杀人。......
·离婚男方不出抚养费要怎么办
不管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若此时确定孩子的抚养权是归女方的话,那男方就需要实际支付抚养费,实践中是不能以夫妻离婚而逃避自己对未成年子女应尽的抚养义务。但要是出现离婚男方不出抚养费......
·在我国自己吹出105是醉驾吗?
在我国自己吹出105是醉驾吗?酒精含量超过80就属于醉酒驾驶,涉嫌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六个月以下),并处罚金。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危险驾驶罪定罪罪名的规定,从重处......
·私募基金管理公司转让牌照要多久?
私募基金管理公司转让牌照要多久?一、私募基金管理公司是否可以转让牌照可以转让牌照,只不过公司变更股东人员信息之后,备案的牌照也需要调整里面的高管人员,毕竟是咱们公司自己做业务,相......
·劳动合同法总则相关规定
劳动合同法总则相关规定1、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
2023侵犯商业秘密罪立案标准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