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交通事故受伤提出哪些赔偿

  交通事故受伤提出哪些赔偿
  
  1、受伤未致残的
  
  如果因交通事故受伤但还未达到致残的程度,那么伤者可以索赔的项目有7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以及必要的营养费;
  
  2、因伤致残的
  
  因交通事故致残,除第一条的各项费用外,还可以索要以下赔偿项目(6项):、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3、死亡的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以下6项费用: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
  
  二、交通事故赔偿金额怎么计算
  
  上述三种情况,都可以要求精神损害抚慰金。
  
  计算公式:
  
  (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2)残疾辅助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
  
  (3)丧葬费=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4)被扶养人生活费=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人均年×抚养年限
  
  (5)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6)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 医药费 住院费 其他
  
  (7)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8)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9)死亡赔偿金=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10)交通费=实际发生的费用
  
  (11)住宿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
  
  (12)直接财产损失费=受损坏的财产的直接损失
  
  (13)车辆停运损失费=车辆停运期间实际发生的损失
  
  (14)精神损害费=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
  
  交通事故中,区别于不同的情况,涉及到的赔偿范围不一样。很显然,一般伤害并未致残的赔偿相对是比较少,也是比较低的。不过,要是给受害人造成的伤害情况比较严重,甚至导致受害人残疾、死亡的,此时的赔偿项目比较多,另外涉及到的赔偿金额往往也是更高一些的。
  
  
总结:交通事故受伤提出哪些赔偿1、受伤未致残的如果因交通事故受伤但还未达到致残的程度,那么伤者可以索赔的项目有7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怎么办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怎么办由于祖父母、外祖父母对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负有抚养义务,是建立在未成年人的父母“无力抚养”的基础上的。因此,对于父母有能力抚养,而未尽到抚养义务的,......


·一、公司还未成立劳动合同跟谁签?
      一、公司还未成立劳动合同跟谁签?公司还未成立时,劳动合同应当与负责其筹备的发起人签订。按照公司的理论,筹备中的公司的责任由负责其筹备的发起人承担,一旦公司成立,发起人在筹备过程中......


·很多人出行驾驶机动车,大大提高了交通效率。但是道路上往往会出
      很多人出行驾驶机动车,大大提高了交通效率。但是道路上往往会出现醉驾的现象,醉驾是一种对自己和对他人不负责任的驾驶行为,妨碍了道路交通管理秩序,容易造成人身安全的重大伤亡事故。那么,......


·缔约过失构成要件是怎么规定的
      缔约过失构成要件是怎么规定的一、缔约过失构成要件是怎么规定的?1、缔约一方当事人有违反法定附随义务或先合同义务的行为。2、该违反法定附随义务或先合同义务的行为给对方造成了信赖利益......


·间接正犯是不是共同犯罪
      间接正犯是不是共同犯罪间接正犯不属于共同犯罪。间接正犯是指利用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犯罪的行为。间接正犯也叫间接实行犯、他手正犯,是针对直接正犯而言的,间接正犯是正犯的一种......


·在我国,酒后开车是属于违法行为,如果情节严重,会承担刑事责任
      在我国,酒后开车是属于违法行为,如果情节严重,会承担刑事责任。酒精可以使人丧失清醒意识,行车途中容易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酒驾入刑确实震慑了许多司机。那?我国刑事诉讼法醉......


交通事故受伤提出哪些赔偿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