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是哪些人领取死亡赔偿金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是哪些人领取死亡赔偿金,是指赔偿义务人对受害人之法定继承人因受害人死亡而遭受的未来可继承的受害人收入损害的赔偿责任。采取的是一次性支付方式,不存在继续支付的问题。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所以,只有受害人的法定继承人才能成为死亡赔偿金的请求权主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之规定,法定继承人顺序为: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没有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主张。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权利相同,不分先后。这里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这里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这里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二、交通事故赔偿中农村户口与城镇户口认定标准1、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道路交通事故人身伤害事故中农村户口的受害者及家属如主张按所在地按城镇居民标准赔偿需需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在城镇有相对固定的工作和收入;二是在城镇已连续居住、生活满一年。2、对于虽然是农业户口,但在城镇、工作、学习、生活、经商、居住一年以上的受害人,如果其经常居住地或者主要收入来源地为城市,有关损害赔偿费用可以按照城镇居民的标准计算。参考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经常居住地在城镇的农村居民因交通事故伤亡如何计算赔偿费用的复函》。交通事故造成了人员死亡后,需要对死者家属做出赔偿,涉及到的赔偿项目主要就有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抢救费、家属交通费、家属住宿费、家属误工费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等。死者家属可以直接与肇事者协商赔偿款,也可以由交警去协调处理赔偿问题。
总结: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是哪些人领取死亡赔偿金,是指赔偿义务人对受害人之法定继承人因受害人死亡而遭受的未来可继承的受害人收入损害的赔偿责任。采取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
More>>
·杭州公司交五险一金比例是多少?
杭州公司交五险一金比例是多少?在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制度逐渐建立并且完善,所覆盖的人群越来越广泛。越来越多的公司会为他们的员工缴纳五险一金,作为公司福利的一种。全国各地对于五险一金的缴......
·我国规定工伤认定诉讼期间工资怎么算
员工在工伤治疗期间一定要注意,自己在此期间是享受停薪留职的待遇的,所以不管公司是否配合,员工个人都不可以在遇到工伤以后,自己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就必须要了解一下国家......
·竞业限制补偿必须按月支付吗
关于竞业限制一般是单位出于对自身商业秘密的保护,而与相关员工约定在其离职之后的一段时间内不能从事与之前工作相同的岗位,作为补偿单位需要支付相应的竞业限制补偿金。那这个竞业限制补偿必......
·伪证罪属于特殊主体的犯罪吗
《刑法》中规定的很多刑事犯罪都是由特殊主体构成的,有的甚至要求只能由单位构成。而对于刑事诉讼中做虚假证明的犯罪——伪证罪,是否也属于特殊主体的犯罪呢?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依我国《刑......
·农民土地使用权限是多长时间?
农民土地使用权限是多长时间?农村土地使用权是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农村土地使用权可分为农用土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种农用地使用权是指农村......
·抑郁症能请长假吗
可以请病假。病假规定:(一)机关工作人员患病应及时向主管领导请假,并递交病假条,由主管领导签字,报人事科备案。(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患病应及时向单位领导请假,并递交病假条,由单位领......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是哪些人领取死亡赔偿金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