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施工合同要在什么期限内备案

  施工合同要在什么期限内备案
  
  一、施工合同要在什么期限内备案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订立书面合同后7日内,中标人应当将合同送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二、申请办理合同备案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表》(收取原件4份,此表要到政务中心窗口领)。
  
  2、全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3、提供施工合同原件正、副本各不少于2份,留存副本1份,建议签订施工合同使用统一格式的示范文本), 招标文件和招标控制价及电子数据,(收取包括招标文件制式文本和招标控制价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各1份和电子表格形式电子数据1份)。
  
  4、中标人的商务标和中标价及电子数据(收取包括商务标和中标价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各1份和电子表格形式数据1份,)。
  
  5、经发、承包双方确认的工程预算书(收取工程预算书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和电子表格形式电子数据1份,)。
  
  6、实行担保的工程,需提交双方的担保保函;(查验原件,收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和电子表格形式电子数据1份)。
  
  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收取原件1份)。
  
  8 、《办理建管手续联系单》(查验原件,收取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
  
  9、中标通知书(收取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
  
  注:
  
  1、招标工程不提供第5项资料。
  
  2、依法不进行招标的工程不提交3、4、9项资。
  
  3、不试行担保的工程不提交第6项资料。
  
  4、法定代表人签订合同工程不提交第7项资料。
  
  5、这里电子数据是需要刻光盘上交的。
  
  根据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发出的同时,将招标文件报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现招标文件有违反法律、法规内容的,应当责令招标人改正。
  
  
总结:施工合同要在什么期限内备案一、施工合同要在什么期限内备案《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上海市职务侵占罪的数额认定标准是什么
      上海市职务侵占罪的数额认定标准是什么一、上海市职务侵占罪的数额认定标准是什么?上海市职务侵占数额1.5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属于“数额较大”的起点标准;职务侵占数额10万元以上,属于“数......


·交通事故中造成人员受伤、财产损失其实都是正常的,而此时就需要
      交通事故中造成人员受伤、财产损失其实都是正常的,而此时就需要根据实际造成的损害情况作出相应的赔偿,当然此时还要结合各自对事故承担的责任,最终才能知道要赔偿多少。那法律中规定的交通事......


·没签订劳动合同一年是否合理
      有一部分劳动者对于自己的权益往往是后知后觉的,就比如说书面签订劳动合同这件事。当然一些法律意识比较强的劳动者,会在一开始就督促和公司签订书面合同。问题有些人自己在单位已经工作了一年......


·企业吸收合并的程序是怎样的,有哪些法律规定
      企业吸收合并的程序是怎样的,有哪些法律规定企业发展壮大,会把其他弱小的公司进行合并了,这样的过程叫做企业的吸收合并,企业的吸收合并是一个很复杂的事情,其中关于企业吸收合并的程序问题......


·劳动合同不写实际工资有效吗?
      劳动合同不写实际工资有效吗?劳动报酬是劳动合同中应当具备的条款。如果没有包括,该劳动合同不生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


·民事纠纷有通话记录能中断诉讼时效么
      民事纠纷有通话记录能中断诉讼时效么一、民事纠纷有通话记录能中断诉讼时效么?有通话记录也不一定能中断诉讼时效,要看通话记录的内容,如果通话记录中没有提及当前的民事纠纷的,就不能中断......


施工合同要在什么期限内备案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