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支付有几种方式?
股权转让支付有几种方式?一、股权转让支付方式按照有关规定,股权转让的付款方式有三种,可以以现金、资产支付,也可以用其他股权支付。二、股权转让的方式股权在本质上是股东对公司及其事务的控制权或者支配权,是股东基于出资而享有的法律地位和权利的总称。具体包括收益权、表决权、知情权以及其他权利。1、股权转让形式: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出资的方式有两种:一是股东将股权转让给其它现有的股东,即公司内部的股权转让;二是股东将其股权转让给现有股东以外的其它投资者,即公司外部的股权转让。这两种形式在条件和程序上存在一定差异。(1)内部转股:出资股东之间依法相互转让其出资额,属于股东之间的内部行为,可依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变更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及出资证明书等即可发生法律效力。一旦股东之间发生权益之争,可以以此作为准据。(2)向第三人转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出资时,属于对公司外部的转让行为,除依上述规定变更公司章程、股东名册以及相关文件外,还须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对于向第三人转股,公司法的规定相对比较明确,在第七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该项规定的立法出发点是:一方面要保证股权转让方相对自由的转让其出资,另一方面考虑有限公司资合和人合的混合性,尽可能维护公司股东间的信任基础。根据公司法的这一规定和公司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外部股权转让必须符合两个实体要件: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和股东会作出决议。这是关于公司外部转让出资的基本原则。这一原则包含了以下特殊内容:第一,以人数主义作为投票权的计算基础。我国公司制度比较重视有限公司的人合因素,故采用了人数决定,而不是按照股东所持出资比例为计算标准。第二,转让方以外股东的过半数。2、股权转让实务操作方式:股权转让的实施,实践中可依两种方式进行,一是先履行上述程序性和实体性要件后,与确定的受让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使受让人成为公司的股东,这种方式双方均无太大风险,但在未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之前,应签订股权转让草案,对股权转让相关事宜进行约定,并约定违约责任即缔约过失责任的承担;另一种方式转让人与受让人先行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而后由转让人在公司中履行程序及实体条件,但这种方式存在不能实现股权转让的目的,以受让人来说风险是很大的,一般来说,受让人要先支付部分转让款,如股权转让不能实现,受让人就要承担追回该笔款项存在的风险,包括诉讼、执行等。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提供的股权转让支付有几种方式这个问题的相关回答,希望可以帮助到您。股权转让中股权款的支付方式并不一定以货币的方式进行支付,也可以以资产和其他股权等方式进行支付。根据相关的规定,股权转让的转让方需要缴纳一定的税费。
总结:股权转让支付有几种方式?一、股权转让支付方式按照有关规定,股权转让的付款方式有三种,可以以现金、资产支付,也可以用其他股权支付。二、股权转让...#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
More>>
·医疗过错程度分析案例中责任怎么认定
医疗过错程度分析案例中责任怎么认定一、医疗过错鉴定责任大小的划分标准1、医疗事故鉴定的任务是综合分析医疗过错导致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状况等因素,判定医疗过错行为的责......
·倒卖船票罪客观方面的表现是什么
在社会活动中,犯罪的表现形式是比较多的,我国在处理的时候,也会对起区分对待。其中,有一些犯罪活动,主要是在一定程度上扰乱了社会的公共秩序,这其中就包括倒卖船票的行为。现如今,船运也......
·检察院批捕后的程序及时长有限制性吗?
一、检察院批捕后的程序及时长有限制性吗?时间是有有限制性的;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刑事案件大致要经过3个阶段,即侦查阶段也就是公安机关来负责、审查起诉阶段案件是在人民检察院......
·批捕后资料还在公安机关吗?
一、批捕后资料还在公安机关吗?不在公安机关,而在检察院,公安机关会视情况对其进行刑事拘留,三日提请检察院批捕,可以延长一至四日,检察院一般会在七日内决定是否批准逮捕,如果是流窜作案、......
·法律中规定的送养条件有哪些
法律中规定的送养条件有哪些现实中,若需要将孤儿送养的话,此时作为送养人也是需要满足规定的条件,毕竟现在有很多打着送养名义实际进行拐卖儿童的行为。那究竟法律中规定的送养条件有哪些呢......
·不动产他项权证办理流程是什么?
他项权证是一种土地产权的专用术语,指的是产权人以外的人员对不动产所拥有的权利,比如抵押权利等。一般来说,不动产的债权和抵押权利是同时存在的,当债权关系不存在时,抵押权利也随之消失。......
股权转让支付有几种方式?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