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假药没有造成伤害如何处罚?
一、销售假药没有造成伤害如何处罚?
销售假药没有造成伤害将会按照我们国家刑法当中销售假药罪来进行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的处罚,刑事责任:既侵犯了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又侵犯了不特定多数人的身体健康权利。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条所称假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
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 经省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设置或者确定的药品检验机构鉴定,生产、销售的假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的“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
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
不含所标明的有效成份,可能贻误诊治的;
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可能造成贻误诊治的;
缺乏所标明的急救必需的有效成份的 。
生产、销售的假药被使用后,造成轻伤、重伤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应认定为“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生产、销售的假药被使用后,致人严重残疾,三人以仁重伤、十人以上轻伤或者造成其他特别严重后果的,应认定为“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
第九条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实施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而为其提供贷款、资金、账号、发票、证明、许可证件,或者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运输、仓储、保管、邮寄等便利条件,或者提供制假生产技术的,以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共犯论处 。
第十条 实施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同时构成侵犯知识产权、非法经营等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在日常生活当中,现在关于假药所作出的定义,主要就是我们国家法律当中没有进行相关的检测,就进入到市场当中来进行生产和销售的,并不是说确实这个药品质量方面存在着重大的问题,我们国家关于药品它是采取的许可流通制度。
总结:一、销售假药没有造成伤害如何处罚?销售假药没有造成伤害将会按照我们国家刑法当中销售假药罪来进行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的处罚,刑事责任:既侵犯了国家...#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
More>>
·一、民诉法中录音遗嘱的有效条件是什么?
一、民诉法中录音遗嘱的有效条件是什么?1、必须由遗嘱人亲自制作,并亲自叙述遗嘱的全部内容;2、必须请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作证;3、录音开始时,遗嘱人、见证人必须分别说明自己的姓名、性别、......
·侵害专利权的行为有哪些
侵害专利权的行为有哪些1、未经许可制造专利产品的行为;2、故意使用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产品的行为;3、销售、许诺销售未经许可的专利产品的行为;4、使用专利方法以及使用、销售、许诺销售依照专利......
·交通肇事被判拘役缓刑是否有可能
交通肇事被判拘役缓刑是否有可能一、交通肇事被判拘役缓刑是否有可能?有可能缓期执行,根据现行《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
·车祸闭合颅脑损伤赔偿金的数额与什么有关?
车祸闭合卢脑损伤赔偿金的数额与什么有关?1、车祸闭合卢脑损伤赔偿金的数额与患者的伤情有关,伤残程度越重,获得的赔偿金也就相应的多一些。具体的伤残等级由专业确定。故此确定伤情需要向相关......
·公安机关对行贿立案程序是什么
公安机关对行贿立案程序是什么?(一)对立案材料的接受1、公安机关、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
·一、精神病人离婚财产分割是怎么样的?
一、精神病人离婚财产分割是怎么样的?精神病人的离婚财产属于共同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不存在或双方都存在有过错的情况时,离婚时互不赔偿。否则无过错方有权向过错方......
销售假药没有造成伤害如何处罚?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