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自行行政强制执行条件有哪些?

  自行行政强制执行条件有哪些?
  
  一、自行行政强制执行条件有哪些?
  
  1、申请或移送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
  
  2、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
  
  3、申请执行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
  
  4、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有给付内容,且执行标的和被执行人明确;
  
  5、义务人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
  
  6、属于受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管辖。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七条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三十八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复议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书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决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申请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十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情况耽误法定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的十日内,可以申请延长期限,由人民法院决定。
  
  以上就是行政强制执行的具体情况,在司法实践中,对于相关情况的处理和认定,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来进行,特别是对于不同的违法行为是否可以进行行政强制执行,还需要由司法机关来进行认定,对于符合条件的可以进行行政强制执行。
  
  
总结:自行行政强制执行条件有哪些?一、自行行政强制执行条件有哪些?1、申请或移送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2、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分居多久可以自动解除婚姻关系
      在生活中,有的人以为分居达到一定期限就可以自动离婚,其实离婚的方式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那么,法律是否规定了分居多久可以自动解除婚姻关系呢?  分居,多指保留夫妻关系而不共同生活......


·触犯消防责任事故罪会怎么处罚
      触犯消防责任事故罪会怎么处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所谓后果特别严重,是指发生重大火灾,造成多人重伤、死亡或者公私财产的巨大......


·向朋友借钱写借条应该怎么写?
      向朋友借钱写借条应该怎么写?一、向朋友借钱写借条应该怎么写?借条借款人:姓名____,性别____,民族____,出生年月日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入职没签合同辞退怎么办?
      在我国,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势必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这样劳动者用人单位就算是建立了劳动关系了。也有很多劳动者在一家公司工作,因为种种原因被公司辞退,但是劳动者却没有和该公司......


·工程质量验收不合格的处理方式有什么?
      工程质量验收不合格的处理方式有什么?一个人完不成一项工程的建设,每一个工程建设都是需要各个部门很多人员共同完成的,因此避免不了哪一个环节出现问题,也就无法保障每一个工程质量验收合......


·行政诉讼驳回起诉的情形有什么
      行政诉讼驳回起诉的情形有什么一、行政诉讼驳回起诉的情形有几种有下列情形之一,已经立案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1)不符合行政诉讼起诉条件的;(2)超过法定起诉期限且无正当理由的;(3......


自行行政强制执行条件有哪些?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