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伤残鉴定驳回应该如何办理
行政诉讼伤残鉴定驳回应该如何办理申请复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一)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三)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四)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第二十八条规定:“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另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足以反驳并申请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工伤申请赔偿标准主要包括如下方面:医疗费,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住院伙食补助费,主要有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交通费和食宿费,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康复治疗费,需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牡蛎、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辅助器械费,由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械限额进行规定;停工留薪,即原工资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护理费等。发生工伤后,应尽快要求用人单位在一个月内向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不提出的话,自己也可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一年内)。认定为工伤后,再申请工伤等级鉴定。鉴定结果出来后,可委托律师索赔工伤医疗费、护理费、伙食补助费、交通费、停工留薪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在我国工伤者的工伤鉴定应在一个月内,由相关的用人单位进行申请,如用人单位没有申请的,应自行进行申请,在这类案件发生一年内进行申请。申请结束后,到我国劳动管理部门指定的工伤鉴定,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进行办理。
总结:行政诉讼伤残鉴定驳回应该如何办理申请复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
More>>
·疫情复工企业将双休改单休合法吗?
疫情复工企业将双休改单休合法吗?复工前的停工期,优先安排员工休不跨年的年休假或者复工后压缩双休日(双休变单休),有相应的法律依据。而且这样做对劳资双方都是有利的,也是切实可行,并符合......
·一、子女抚养权确定的依据是什么?
一、子女抚养权确定的依据是什么?子女抚养权确定的依据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根据法律规定父母生前工资算遗产?
根据法律规定父母生前工资算遗产?一、根据法律规定父母生前工资算遗产?根据法律规定父母生前工资算遗产,公民合法的个人财产都是属于遗产的范围之内的。有关遗产的分配,首先,如果有遗嘱,......
·在我国关于缓刑是不是实刑?
其实对于监狱的建设和管理,国家每年也是需要花费很多的财力跟人力进行经营的,犯人被关押在监狱当中的一些最基本的人权还是不能够被剥夺的,所以国家也是考虑到节省财政的支出,并且通过我国的......
·公司股东的权利主要包括什么
有限公司的股东权利有哪些1、知情权。中小股东要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首先应当对公司的情况有充分的了解。根据《公司法》第33条的规定,公司股东享有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
·性无能结果无效婚姻吗?
一方有生理障碍并与他人缔结了婚姻关系的,该婚姻不是无效婚姻。根据《民法典》对无效婚姻的规定,并没有将患什么病的男女双方缔结的婚姻规定为无效婚姻。法定无效婚姻有三种:重婚、有禁止结婚......
行政诉讼伤残鉴定驳回应该如何办理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