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玩忽职守罪追诉时效起算时间是什么时候?

  玩忽职守罪追诉时效起算时间是什么时候?我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一定期限不再追诉。第八十九条第一款“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玩忽职守罪行为人实施玩忽职守行为,往往与客观危害后果的最终发生之间具有较长的时间间隔,行为与危害结果相对非同步性,追诉时效的起算有其特殊性,需要特别予以考虑。玩忽职守罪是结果犯,以发生《刑法》所规定的“遭受重大损失”危害结果作为犯罪构成的必要条件。《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高检发释字[2006]2号)第一条第(二)项规定:“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根据上述规定,玩忽职守罪是结果犯,“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是构成玩忽职守罪的必要条件,在未发生《刑法》所规定的“遭受重大损失”危害结果之前,不构成玩忽职守罪。显然,在这种情况下,是不能以实施行为之日作为追诉时效的计算起点的,而只能以“从危害结果发生之日”起来计算追诉期限。发生玩忽职守行为,并不必然构成玩忽职守犯罪。客观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的玩忽职守行为,与因该玩忽职守行为“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危害结果的发生,在时间上相对非同步性。玩忽职守行为实施时,其危害结果可能当时发生,也可能在行为实施之后很长一段时间才出现。在危害结果发生之前,如果行为人发现了工作失误,及时纠正,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或者其他人采取了有效措施,防止了危害结果的发生;或者没有发生危害结果,都不构成玩忽职守犯罪。在造成危害结果以及所造成的危害结果达到立案标准规定之前,仅表现为工作上的失误或失职,谈不上刑事责任的追究。玩忽职守罪的追诉期限从危害结果发生之日起计算,已被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国法院审理经济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法[2003]167号)所明确。根据《刑法》第八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追诉期限的起算方式有两种:一是“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二是“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对“犯罪之日”可以理解为:犯罪行为实施之日、犯罪行为完成之日、犯罪成立之日等。实务中,由于行为人实施玩忽职守行为往往与客观危害后果的最终发生之间具有较长的时间间隔,对于玩忽职守罪的追诉期限有的主张以行为人实施玩忽职守行为时起计算,有的主张以危害后果发生时起计算。对此,玩忽职守行为造成的重大损失当时没有发生,而是玩忽职守行为之后一定时间发生的,应从危害结果发生之日起计算玩忽职守罪的追诉期限。以座谈会纪要的形式,对玩忽职守罪的追诉时效进行了统一明确。由于玩忽职守罪是一项非常特殊的最新它是属于结果犯,针对于结果犯的话,一般来说进行计算,追诉时效的话是根据其最终犯罪时间来进行计算。一旦确定其犯罪事实,并且被公安机关调查得知,那么其追诉时效就开始进行计算。
  
  
  
总结:玩忽职守罪追诉时效起算时间是什么时候?我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一定期限不再追诉。第八十九条第一款“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一、东营市工伤鉴定受理时限是多久?
      一、东营市工伤鉴定受理时限是多久?1、审核和受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在15日内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完整的,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对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


·非法集资财务人员责任是什么
      一、非法集资财务人员责任是什么?1、通常情况下,公司员工是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因为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属于单位犯罪。根据《刑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


·代通金适用的法定情形
      代通金适用的法定情形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


·公司债务诉讼时效
      公司债务诉讼时效很多民间欠款中产生的纠纷与诉讼有效期是离不开的,而时效也是有限制的,但是大众往往容易忽视这些问题,导致丧失诉讼权。那么接下来就由网的我们在下文中为您解答关于公司欠款......


·谁拥有挪用特定款物罪管辖权?
      我国每年都发生大量的自然灾害,在救灾的时候,民政部门会下拨被褥、食品等救灾物资。这些特定物资是要专款专用的,不能随便挪用的,否则情节严重,会构成严重,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那......


·签的彩礼返还协议是否有效
      签的彩礼返还协议是否有效一、什么是彩礼?彩礼,是中国旧时婚礼程序之一,又称财礼、聘礼、聘财等。我国自古以来婚姻的缔结,就有男方在婚姻约定初步达成时向女方赠送聘金、聘礼的习俗,这种聘......


玩忽职守罪追诉时效起算时间是什么时候?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