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当事人可以打电话去起诉重婚吗?

  可以打电话去起诉重婚吗?打电话不可以起诉,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写诉状、固定证据和准备证据、向法院起诉、法院受理、送达传票及起诉状副本。应当写明证人的住址。包括当事人的姓名、物证的,必须逐一问清上述内容。职业、被告特定化。这部分内容反映双方当事人的身份情况。二、具体情况民事诉讼,就是打民事官司。民事诉讼的主要程序,包括当事人起诉、人民法院受理、开庭审理、判决,当事人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判决以及再审程序和执行程序。当事人起诉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其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与他人发生争议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起诉进行审查后,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予以接受并决定立案受理的,应在 7 日内通知原告。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在完成审理前的调查、准备工作后,应当按法定程序开庭审理。法院适用普通程序的案件 , 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的,按法定程序申请延长。当事人对一审法院所作的裁判不服的,可以在法律规定的上诉期间上诉于一审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从而引发第二审程序。第二审人民法院对符合法定上诉条件的案件,应当受理。二审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开庭审理。经过阅卷和调查,询问当事人,在事实核对清楚后,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也可以进行判决、裁定。证据和证据来源,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应在递交起诉状时一并递交人民法院,起诉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才可以口头起诉。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人民法院记录原告的口诉,这部分是起诉状的主要内容,由人民法院将原告口头陈述记入笔录,都应该提供证据证明,需要证据证明、职务,包括法律关系存在的事实。有关起诉的具体条件在法律上有明确规定,如果对相关情况的认定不清楚的,可以咨询司法机关来进行办理。起诉时还需要根据自己的诉讼请求,来出具诉讼书,当事人可以自行书写,但如果对相关内容认定不准的,可以聘请律师进行处理。
  
  
  
总结:可以打电话去起诉重婚吗?打电话不可以起诉,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写诉状、固定证据和准备证据、向法院起诉、法院受理、送达传票及起诉...#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一、妻子死后岳父岳母有分割财产的权利不?
      一、妻子死后岳父岳母有分割财产的权利不?可以,妻子去世后先进行财产分割,分割后属于妻子的财产是遗产,在第一顺序继承人之间分配。夫妻共有财产中先分出一半归丈夫,另一半由岳父、岳母、丈......


·执行庭执行的程序是怎样的
      执行庭执行的程序是怎样的?法院的执行庭通常作为一种强制执行判决结果的机关存在,如果法院判决作为第一部分,下达了审判结果,那么执行庭执行就作为第二部分,执行判决对犯罪嫌疑人做出法律处......


·夫妻两年分居可自动离婚吗?
      夫妻两年分居可自动离婚吗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夫妻离婚只能通过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进行,不存在自动离婚一说。也就是说,离婚必须通过向民政局登记离婚或向法院起诉离婚的方式进行。(一)分居可......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劳动合同工伤保险吗?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劳动合同工伤保险吗?在我们国家如果签订了劳动合同的话,出现了工伤的状况,是可以要求工伤保险赔偿的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工伤,应该怎么办?建议按流程先申请工伤认定,赔偿......


·股权质押能解除一部分吗?需要哪些材料?
      股权质押能解除一部分吗?需要哪些材料?一、股权质押能解除一部分吗从解除股权质押申请材料来看,有要求申请解除质押比例,那就说明股权质押解除是可以解除一部分的。这个解除比例就可以根据......


·合同附随义务法律条款的依据是什么?
      一、合同附随义务法律条款的依据是什么?合同附随义务法律条款的依据是《合同法》第60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


当事人可以打电话去起诉重婚吗?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