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车祸丈夫的误工证明需要开吗?
妻子车祸丈夫的误工证明需要开吗?误工的证明是需要进行开的;家人出的误工证明也可以证明护理费的;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同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2、《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第(四)项护理费:受害人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也可以参照护工市场价格计算。受害人出院以后,如果需要护理的,凭治疗医院证明,按照伤残等级确定。残疾用具费应一并考虑。4、《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综合上面所说的,家人如果出了车祸而自己需要进行照顾的话,那么完全是可以申请相应的费用来保障自己的权益;因此,在处理误工证明的时候就需要让用人单位进行开具,从而保障开具的条款是属于合理、合法的,这样才能申请相应的赔偿。
总结:妻子车祸丈夫的误工证明需要开吗?误工的证明是需要进行开的;家人出的误工证明也可以证明护理费的;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
More>>
·疑似病原携带者拒绝接受隔离承担的责任包括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十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
·近年来,因为网络购物的冲击,实体店铺的数量有所减少,很多个体
近年来,因为网络购物的冲击,实体店铺的数量有所减少,很多个体工商户选择不再从事经营活动,这时就需要办理注销手续。我国相关法律也对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注销进行了详细的规定。那么,个体......
·保证人都具有先诉抗辩权么?
保证人都具有先诉抗辩权么?抗辩权是合同当事人重要的权利,主要是对抗合同一方提出的请求权。抗辩权的种类有很多,包括同时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和先诉抗辩权等。其中先诉抗辩权主要应用于担......
·交通事故定残和工伤定残的区别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定残和工伤定残的区别是什么?1、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不影响工伤的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劳动能力鉴定参照2006年新出标准,有兴趣可以去书店买或者网上查看。2、如果有工伤认定书,你可......
·员工借款直接从工资扣可以吗?
员工借款直接从工资扣可以吗根据《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
·审查起诉必要条件是什么
审查起诉必要条件是什么根据刑事诉讼法和有关规定,侦查机关对于侦查终结的案件做出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决定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犯罪事实清楚;(2)证据确实、充分;(3)犯罪的性质......
妻子车祸丈夫的误工证明需要开吗?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