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合同纠纷调解的方式有哪些

  合同纠纷调解的方式有哪些调解有两种方式:一是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当事人发生合同纠纷,可以向纠纷当事人所在地或者纠纷发生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二是行政调解。主要特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等合同事项的主管单位居中对合同当事人的纠纷进行调解。双方当事人接受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当事人即应当按照调解协议书履行各自的义务。由于调解协议书不具有法律强制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不能就此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但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合同纠纷解决的四种方式中,协商和调解都并非解决合同争议必经的程序,即使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争议条款中作了相应的规定,当事人也可不经协商和解或调解而直接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二、合同纠纷可以报警吗?警察会处理吗签订合同的当事人是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合同行为是民事法律行为,因此,合同纠纷从本质上说是一种民事纠纷,民事纠纷应通过民事方式来解决,如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民事方式区别于行政方式和刑事方式,行政方式是通过行政手段来直接干预合同纠纷,这与民法典平等的理念不符合;刑事方式是国家通过刑事手段来解决合同纠纷,合同一旦需要通过刑事方式解决,就不能称为合同纠纷,而是刑事案件。但涉及到合同诈骗就有所不同了。合同纠纷、归根到底是与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的意图相违背的,除非是一方当事人有意欺骗对方当事人.借纠纷而企图获利。合同在履行,甚至终止时发生纠纷是在所难免的。重要的是在发生纠纷之后如何能行之有效地去解决纠纷。合同纠纷从本质上说是一种民事纠纷,民事纠纷应通过民事方式来解决,除了上文中提到的调解外,还可以通过协商、仲裁以及诉讼等方式解决合同纠纷。
  
  
  
总结:合同纠纷调解的方式有哪些调解有两种方式:一是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当事人发生合同纠纷,可以向纠纷当事人所在地或者纠纷发生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是指故意破坏正在使用中的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这是一种以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


·股权登记日的简单介绍
      股权登记日的简单介绍一、股权登记股权登记日后的下一个交易日就是除权日或除息日,这一天购入该公司股票的股东不再享有公司此次分红配股。股权登记日之前持有的股票,就能得到赠送的分红。......


·诈骗罪的未遂情节严重怎么认定
      即使在诈骗犯罪当中其实也是存在未遂的,而按照规定对于未遂犯一般是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进行处罚。而实践中未遂情节严重的话,这种情况下又该如何进行认定呢?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下面我们......


·商标异议和无效的区别是什么?
      商标异议和无效的区别是什么一、商标异议和无效的区别是什么1、受理的时间点不一样(1)商标异议针对的是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即只有商标仍处于初步审定公告这个阶段。《商标法》第十五......


·国家土地使用权证的办理对象包括什么?
      国家土地使用权证的办理对象包括什么?城镇土地使用登记发证的范围包括城镇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商品房和城镇其他用地,它是房屋所有权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后的变更土地登记,发证对象为拥......


·征地拆迁中,对哪些政府行为可以提起行政复议?
      一、征地拆迁中,对哪些政府行为可以提起行政复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四条 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


合同纠纷调解的方式有哪些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