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劳动争议高院申诉书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劳动争议高院申诉书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劳动争议高院申诉书注意事项
   一、填写劳动争议仲裁申诉书前应当对有关劳动争议仲裁的基本知识有所了解。
  劳动争议是指:
  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劳动争议仲裁申诉书是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时提交的法律文书。
  填写劳动争议申诉书应当注意的以下问题:
   二、填写劳动争议仲裁申诉书前应当对有关劳动争议仲裁的基本知识有所了解。
  劳动争议是指:
  1、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和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劳动争议;
  3、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争议。
  只有在以上几种情形下,争议双方当事人方可填写劳动争议仲裁申诉书,提起仲裁程序。如果发生劳动争议的一方当事人在3人以上,并且有共同理由的,应当推选代表人进行劳动调解或仲裁活动。同时,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即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
   三、必须注意劳动争议仲裁时效的规定。
  当事人应当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提出仲裁。“劳动争议发生之日”是指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
   四、当事人必须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一般由用人单位注册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五、当事人申请劳动仲裁时应当提交申诉书的正本和副本若干份。
   六、劳动争议仲裁申诉书应当写明下列事项:
  1、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址,邮编,电话;企业的名称,住所,邮编,经济性质,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性别,职务,电话;
  2、案由;
  3、明确的申请请求;
  4、申请仲裁的事实和理由;
  5、证据,证人的姓名、住址和工作单位;
  6、申诉人签字或盖章;
  7、日期。
   七、劳动争议仲裁实行独任制或合议制,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综上所述,在书写劳动争议高院申诉书时,我们应该对有关劳动争议仲裁的基本知识有所了解,在这个前提下,我们还要注意有关劳动争议仲裁时效的一些规定,避免出现时间过长而无效的情况,在内容中注意要写明事实、原由、证据及日期等重要信息。要了解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娄底律师。
  
  
  
总结:劳动争议高院申诉书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劳动争议高院申诉书注意事项一、填写劳动争议仲裁申诉书前应当对有关劳动争议仲裁的基本知识有所了解。劳动争...#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公司注册地址迁出流程是怎样的
      公司注册地址迁出流程是怎样的一、公司注册地址迁出流程是怎样的(一)第一步先办理营业执照1、到新地址所在地工商部门办理"移送企业登记档案通知函",办理时需要带与新企业新办理所提供的......


·一、哪些人是老年人法定的赡养人?
      一、哪些人是老年人法定的赡养人?老人法定的赡养人包括哪些《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1条规定:“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因此,老年人的子女是主要的赡养人。“其......


·酒后驾驶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怎么判刑?
      酒后驾驶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怎么判刑?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


·什么是单位作者?
      单位-----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可以成为作者。《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把作者分为两大类:1)公民;2)单位(即法人、其他组织)。该法第十一条第四款规定:“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


·买卖不破租赁的含义?
       一、我国关于“买卖不破租赁”的立法规定及司法解释    1、《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


·一、交通事故人伤简易程序可以适用吗?
      一、交通事故人伤简易程序可以适用吗?交通事故发生后,交警可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情况是: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事实清楚,双方对事故责任无争议的,交警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处理,并当场出具事......


劳动争议高院申诉书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