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保证期间是什么意思?

  保证期间是什么意思?
  
  在法院审理债务纠纷案件中,除了诉讼时效外,还有一个概念比较重要,就是保证期间。很多人对这个概念可能比较陌生,那么保证期间是什么意思?保证期间是多久?我们对此简单整理了有关法律知识,下面我们学习了解下。
  
  一、保证期间是什么意思?
  
  保证期间就是指保证合同当事人的约定或依法律推定在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后,保证人能够容许债权人主张权利的最长期限。在保证期间中,债权人应当向债务人提起诉讼或仲裁(在一般保证中)或向保证人(在连带保证中)主张权利。逾此期限,债权人未提起上述主张的,保证人则不承担保证责任。可见,保证期间经过构成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担保权利消灭的法律后果。
  
  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向主债务人提起诉讼或仲裁的(一般保证中)或向保证人主张(连带保证中)保证债权,则保证期间因此而早于约定的期间提前结束,但保证责任并不因此而结束。即使超过保证期间,保证人仍然可能承担责任。例如一般保证合同中当事人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后一年。债权人因债务人在超过主合同履行期10个月仍未能履行(未还完钱),遂向法院起诉债务人和一般保证人,此时保证期间终止(完成它的作用),若只起诉一般保证人,法院一般请债权人添加债务人做共同被告。胜诉后经法院强制执行债务人未果之时,可要求一般保证人承担保证债务,即申请强制履行。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二、保证期间是多久?
  
  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二年。司法者之所以作出这样的解释,主要考虑的是保证合同双方当事人对保证期间的这种约定,不同于根本没有约定。如果完全视为没有约定,从而适用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起六个月的规定,这对债权人未免有所不公。但如果完全认定此种约定的效力,必然造成当事人以事先的约定排除适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的结果,使保证人处于一种随时可能承担责任的不确定状态,所以司法解释规定出现此种保证期间的约定,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二年。
  
  通过上面的阅读,我们大体明白了保证期间是什么意思。也就是说在担保合同中,当债务期满后,针对未偿还的债务,债权人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向债务人或者担保人主张权利。按照目前规定,保证期间最长为三年。超过这一时限,债权人是无法再申请起诉的。
总结:保证期间是什么意思?在法院审理债务纠纷案件中,除了诉讼时效外,还有一个概念比较重要,就是保证期间。很多人对这个概念可能比较陌生,那么保证期间...#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夫妻婚后买房子算共同财产吗?
      夫妻婚后买房子算共同财产吗第...


·武汉办理工伤认定需要哪些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同时,根据工伤认定需要,申请人应提交下列资料:1......


·分公司注销后合同履行由谁执行?
      分公司注销后合同履行由谁执行?应该由总公司执行,因为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当一个公司宣告破产,或者被其它公司收购、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公司内部分立解散,或......


·构成防卫过当的情形包括哪些
      面临非法侵害时,如果用较缓和的手段能制止侵害时,就不要用激烈的防卫手段。当侵害行为已经被制止时,就不要再继续对侵害者进行伤害。否则,就可能超过正当防卫限度,变为防卫过当。在司法实践......


·在买房子的时候涉及到的环节比较多,而对于购房者来讲就要十倍的
      在买房子的时候涉及到的环节比较多,而对于购房者来讲就要十倍的小心注意了,否则很容易就给自身利益造成损害。而具体在买房子的时候也有需要注意的问题。那到底买房子需要注意些什么问题呢?这是......


·离婚案件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十四种情形是什么
      离婚案件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十四种情形是什么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


保证期间是什么意思?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