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合同欠款纠纷管辖如何确定?
工程合同欠款纠纷管辖如何确定? 工程合同欠款纠纷管辖怎么确定: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的规定中的“因不动产提起的诉讼”,是指所有权确认、买卖、互易、赠与、租赁、征用拆迁、侵权损害等案件标的物与不动产有直接联系的诉讼案件。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其所完成的工作成果虽然构成不动产,但该类合同的订立和履行与不动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之间有着本质区别,为此,最高人民法院在《民事案件案由规定》中将不动产纠纷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规列为两类不同的案由。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欠款纠纷案件管辖的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以施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也即表明对该类合同纠纷的处理,并未纳入专属管辖的范畴。因此,此类纠纷应当按照一般合同纠纷的法律规定来确定管辖,即被告住所地与施工行为地法院均有管辖权。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第二十四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也应由被告住所地或施工行为地人民法院管辖。
上述内容是我国律法中对工程合同欠款管辖的相关规定,知道了这些才能避免向没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避免耽误更多的时间。工程合同纠纷中所涉及的钱款往往不是小数,能早日解决也能早日动用这笔钱款。
总结:工程合同欠款纠纷管辖如何确定?工程合同欠款纠纷管辖怎么确定: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
More>>
·股权投资哪些企业风险小?
股权投资哪些企业风险小?在当今社会,经济发展得越来越迅速,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诞生了许多的赚钱方式。尤其是近几年来,较为火热的赚钱方式就是股权投资,并且越来越多的人喜欢通过股权投......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规定有哪些?
由于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国家往往会征收土地搞建设,农民的土地被征收可以得到一定的补偿,补偿的形式和金额视具体情况而定。哪些情况下集体土地被征收可以得到补偿?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规......
·银行没有他项权证怎么办?
银行没有他项权证怎么办?在生活中,贷款是经常遇到的事情。有时候贷完款之后银行没有给他项权证,也是经常性发生的。我们遇到此类问题时不要紧张,要以平常心来对待。那么银行为什么没有给他......
·车险理赔的简易流程
1、车辆出险和报案 出险后后首先要做的是,及时向各自承保公司和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告知保险公司损坏车辆所在地点,以便对车辆查勘定损。一方面让保险公司知道投保人出了交通事故,另一方面......
·一、针对继承房屋遗产怎么办理?
一、针对继承房屋遗产怎么办理?关于房产继承有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如果死者生前没有留有遗嘱就要按照法定继承来办理。到公证处开据公证书需要带两个证明和两个证件:1、要到......
·吊销营业执照后印章是否还具有法律效力?
吊销营业执照后印章是否还具有法律效力?公司营业执照被吊销后,在被注销前,公司是存在的,只是不能继续营业,公章是有效的。二、公司被吊销后能否进行民事活动按照我国现有法律规定,公司被吊销......
工程合同欠款纠纷管辖如何确定?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