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仓库丢东西录像能成为直接证据吗

  仓库丢东西录像能成为直接证据吗 一、仓库丢东西录像能成为直接证据吗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中关于证据的规定,该视频录像可以作为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向法院提供。
   二、直接证据条件是:
  1、单独一个证据
  2、能够证明案件的主要事实;
  3、证明方式是直接的,无需经过推理过程。
   三、直接证据的特点:
  1、直接证据对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明关系是直截了当的
  直接证据可以直接证明案件的主要事实,即能够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直接证据对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明不需要经过任何中间环节,也无需借助其他证据进行逻辑推理就可以直观地指明案件的主要事实,因而运用直接证据认定案情的方法较简单,难度较小,运用起来比较便捷,只要一经查证属实,便可用作认定案件事实的主要依据,进而要做的工作就是查明其他次要的事实和情节,使证明的过程变得相对简单和容易。对案件主要事实的直接证明性,是直接证据突出的特点和优点。不过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的直接证据能够证明的情况范围并不完全一样,有的证明韵范围大,有的证明的范围小。例如,证人证言可能会详细地描述犯罪行为的全部实施经过,却无法说明犯罪行为实施者的主观方面。又如,被害人虽然可指认出犯罪行为人,却无法陈述犯罪行为的全部经过。因而,在具体案件中,一方面多收集直接证据,另一方面也不能过分迷信直接证据,只有在广泛收集证据,综合各种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的基础上,才能全面、充分地展示案件的全貌。
  2、直接证据在司法实践中多表现为言词证据
  言词证据的重要特点之一是容易受到人的主观因素的影响而有失真的可能性。如证人对案件事实的感知和记忆因生理状况的影响和限制而可能出现差错,其表达能力也是因人而异;当事人因与案件的处理结果有切身的利害关系而往往夸大其词,或故意作出虚假的陈述;证人被收买、拉拢或受到威胁、欺骗,就会提供不真实的情况甚至故意作伪证。因此,审查直接证据的客观真实性较为困难。运用直接证据认定案件事实必须十分谨慎,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对直接证据的真实性进行认真的查证核实。
  3、直接证据的数量少,且不容易获取  在证据的收集上,直接证据来源较窄,数量少,不易取得,在一些案件中甚至根本无法取得。直接证据的这一特点在刑事案件中尤为突出。由于犯罪分子实施行为往往具有隐蔽性,一般没有目击证人,因而缺少这方面的直接证据;犯罪行为是谁实施的,是如何实施的,只有犯罪人本人最清楚,但是犯罪分子案发后主动投案自首或被抓获后主动交代罪行的较少,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拒不供述的情况下,就无法取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口供;此外,在民事、行政案件中当事人一般只陈述对自己有利的情况,而对自己不利的情况则往往只字不提,因此欲使当事人陈述全部情况也并非易事。
  以上就算我们对“仓库丢东西录像能成为直接证据吗”问题的回答。因为仓库的录像是可以直接证明事实的,所以它是直接证据。虽然直接证据可以为案件的侦破提供很大的帮助,但是同时也需要了解它的缺点,只有不盲信证据,认真审查,才能破解案件。
总结:仓库丢东西录像能成为直接证据吗一、仓库丢东西录像能成为直接证据吗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中关于证据的规定,该视频录像可以作为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向...#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一、按份共有财产分割条件是什么?
      一、按份共有财产分割条件是什么?按份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对共有财产分享权利,分担义务。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按份共有财产的每个共有人有权要求将自己的份额分出或者转......


·股票质押率上限的新规定是什么
      股票质押率上限的新规定是什么一、股票质押率上限的新规定1、质押比例超过50%的股票,不得作为质押标的再融资。原本的规定只要求单一融入方累计融资余额不得超过证券公司净资本的10%,证券公司......


·吉林省高温津贴标准是多少?
      吉林省高温津贴标准是多少?高温补贴是为保证炎夏季节高温条件下经济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保障企业职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身体健康,决定适当提高职工夏季清凉饮料费发放标......


·一、交通事故人伤医药费谁垫付?
      一、交通事故人伤医药费谁垫付?法律未规定肇事方有先行垫付的义务。交警不会确定赔偿金额,不会强迫肇事方垫付,只能组织双方调解,调解的基本原则是自愿,如果调解不成由法院判决。我国具有强制......


·非亲生子女的抚养费应由谁承担?
      非亲生子女的抚养费应由谁承担?1、我国《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


·在我国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怎样讨薪
      就业困难不应该成为劳动关系极度不公平的原因,可是现实就是生活当中还是有绝大多数的劳动关系不签订劳动合同,除此以外,甚至还有一部分的用人单位存在员工在离职的时候,用人单位各种各样的原......


仓库丢东西录像能成为直接证据吗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