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哈尔滨五险一金缴纳比例是多少

  五险一金是国家规定企业必须为员工缴纳的,它包括了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五种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五险一金的缴纳是企业和员工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缴纳的,下面我们就为您提供哈尔滨五险一金缴纳比例供您参考。
  
  一、哈尔滨五险一金缴费比例
  
  社会保险中,各项费用是以职工上年的全年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新招用人员以第一个月工资或者劳动合同规定工资为缴费基数)按比例计算,并由单位和职工个人分别缴纳的。
  
  规定的比例大约是:
  
  养老保险:单位缴纳比例20%,个人缴纳比例8%
  
  医疗保险:单位缴纳比例10%,个人缴纳比例2%+3元大病统筹
  
  失业保险:单位缴纳比例1%,个人缴纳比例0.2%
  
  工伤保险:单位缴纳比例1%,个人不缴费
  
  生育保险:单位缴纳比例0.8%,个人不缴费
  
  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比例12%,个人缴纳比例12%
  
  二、五险一金的作用
  
  1、养老保险是为了老有所养,劳动者到了法定退休年龄可以领取退休金;
  
  2、医疗保险是职工生病作为医疗报销用的;
  
  3、失业保险是职工失业后,领取生活费的;
  
  4、生育保险是职工生育作为生育报销和有关待遇的;
  
  5、工伤保险是职工发生工伤,支付医疗费用或者赔偿有关工伤待遇的;
  
  6、住房公积金是住房改革,企业和劳动者各缴纳一定的住房基金,符合提取条件可以提取,也可以再购买商品房时享受更低的住房贷款利息,减轻劳动者经济负担。
  
  三、五险一金能否取出?
  
  除了住房公积金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取出外,其余五险不能取出。
  
  住房公积金,归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根据国务院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提供的哈尔滨五险一金缴纳比例。在五险一金中,工商保险与生育保险个人不用缴纳,其余几种保险由单位和个人缴纳按一定的比例进行缴纳,一般情况下,缴纳的基数是员工上一年的工资的平均数,五险一金中住房公积金在员工买房等有需求的情况下可以取出到个人账户。
  
  
总结:五险一金是国家规定企业必须为员工缴纳的,它包括了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五种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五险一金的缴纳是企业和员工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缴纳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如何申请注销本人的注册商标?
      一、简要说明  注册商标不再使用的,注册人应及时向商标局申请注销该注册商标。  二、办理途径  申请注销注册商标有两条途径:  (一)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犯罪者监外执行可以出县区吗
      犯罪者监外执行可以出县区吗不可以,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于暂予监外执行人员要定期向实行社区矫正中心的司法所报告,到外地打工应当提前提出书面申请,司法所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决定。《社区矫正......


·1、签订合同时
      1、签订合同时,劳动者首先要弄清单位的基本情况,要判断是否是合法企业,它的法人代表姓名、单位地址、电话要知道,这些信息可以通过上网查询工商登记信息获取,同时,要求将这些内容明确写在合......


·车祸误工费如何赔偿?
      车祸误工费如何赔偿?来源:本站发表时间:2013年12月06日浏览:3316次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按照所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此外应在医疗机构申请伤害鉴......


·侵占遗失物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侵占遗失物罪量刑标准是什么人们丢三落四的习惯导致了那些拾得者有涉嫌犯罪的情况,如果对遗失物金额涉及较大的,且在捡到后没有及时的还给原有物主或者交给相关部门是要构成犯罪行为的,那么侵......


·交通事故误工费退休人员怎么算?
      交通事故误工费退休人员怎么算?我国相关法律并没有规定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在遭受人身损害时就不能主张误工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误......


哈尔滨五险一金缴纳比例是多少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