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股权转让协议付款方式

  股权转让协议付款方式 一、股权转让协议
  股权转让协议是当事人以转让股权为目的而达成的关于出让方交付股权并收取价金,受让方支付价金得到股权的意思表示。股权转让是一种物权变动行为,股权转让后,股东基于股东地位而对公司所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全部同时移转于受让人,受让人因此成为公司的股东,取得股东权。根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第一款的规定,股权转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二、付款方式
  按照有关规定,股权转让协议支付可以以现金、资产支付,其他股权支付等形式进行。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外国投资者应自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3个月内向转让股权的股东,或出售资产的境内企业支付全部对价。
   1,先予支付方式
  即受转让方先行支付相应的现金、资产或者其他股权。
   2,分期支付方式
  即通过双方约定,受转让方分期支付相应的对价财物。
   3,前提条件成就后支付方式
  受让方支付转让款的前提条件是已经取得以下文件或批准。
  (1)所有前置许可主管机关或部门对交易和交易文件的核准、许可、备案,而且没有对交易结构、交易条件和交易文件作实质性变动
  (2)对本交易具有优先购买权的所有第三方已书面同意放弃优先购买权,目标公司的所有股东都同意本交易,并且与受让方就目标公司的新章程以及目标公司治理结构的重要规则的修改草案、董事会和监事会的人选方案以及经营管理机构的设置方案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方案达成一致
  (3)有权利的债权人均已提供了同意本次交易的书面确认,或受让方、目标公司及债权人已经就债权清偿或担保达成一致。
  (4)出让方的保证和额外保证根据本协议在作出之日或对价支付之日在所有重大方面均为真实、准确且不具误导性;
  (5)目标公司和出让方没有违反关于过渡期的约定或承诺。
   4,共管账户支付方式
  这种方式与分期支付方式相似,但出让方在约定期间并不能取得对价款。
  综上所述,股权转让协议付款方式主要有以上4种,受转让方可以选择通过现金、资产或其他股权等形式来支付。至于要采取哪一种支付方式就需要权衡本方的经济状况,并和转让方好好协商啦,因为在私法领域内主要是以当事人约定为主,所以通过双方约定采取最适合己方的方式达到最佳效益才是最好的方案。
  
  
  
总结:股权转让协议付款方式一、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协议是当事人以转让股权为目的而达成的关于出让方交付股权并收取价金,受让方支付价金得到股权的意思...#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有哪些
      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有哪些内容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试行)》于2002年7月17日建设部建市2002189号发布。为加强对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


·未签订合同并不能免除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义务
      未签订合同并不能免除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义务。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只要发生了用工行为,与员工形成了劳动关系,即使是没有签劳动合同书,员工就享有劳动法上规定的各项权......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经公安机关交通......


·夫妻离婚房子贷款怎么办理吗?
      离婚之后连锁出现的问题纠纷一直是解决的难题,在关于财产分割上纠纷不断,一般财产分割的前提是双方共有的财产,个人财产不分割还是归个人所有,而房产更多的是贷款购买的,因此在房产分割上更......


·借款确认书使诉讼时效中断吗?
      一、借款确认书使诉讼时效中断吗?借款确认书,并不会使诉讼时效中断,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请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承诺)......


·怎么鉴定鼻子做失败了
      适用于普通鉴定程序,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的程序如下:委托:医鉴办接受两种形式的委托:医患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卫生行政部门交由医学会组织鉴定的委托。受理:医鉴办接到委托书后,进......


股权转让协议付款方式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