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解除劳动时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一、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符合下列情况的,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1、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经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劳动合同的。

    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

    5、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需要裁减人员的。

    6、劳动合同期内用人单位破产或者解散的。

    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况的,企业也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

    1、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导致劳动者辞职的。

    2、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导致劳动者辞职的。

    3、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加班加点工资或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导致劳动者辞职的。

    用人单位应给予而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经济补偿金数额的50%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总结:一、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符合下列情况的,应支付经济补偿金1、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经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劳动合同的。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辞退连续签定两次合同,需要进行赔偿吗?
      辞退连续签定两次合同,需要进行赔偿吗不需要,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三十九条的解除劳动合同的,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


·在对已经发生的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通常会先由公安交警部门
      在对已经发生的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通常会先由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对事故责任作出认定,然后当事人根据各自应当承担的责任来进行赔偿。那要是此时交通事故无过错的话,应该如何处理呢?我们一......


·哪些属于欺诈消费者行为
      哪些属于欺诈消费者行为根据《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五条和第六条规定,欺诈消费者的行为主要有:1、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表示销......


·自书遗嘱
      自书遗嘱,作为众多遗嘱形式的一种,如何保证遗嘱的法律效力非常重要,那么行为人立自书遗嘱的时候需要注意哪些注意事项呢?(一)立自书遗嘱的行为人,要具有立遗嘱的能力,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疲劳驾驶交通肇事罪该怎样进行处罚
      疲劳驾驶交通肇事罪该怎样进行处罚疲劳驾驶交通肇事罪的处罚是进行刑事责任的追究,对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驾驶人记......


·一、交通事故人伤保险公司报销什么费用?
      一、交通事故人伤保险公司报销什么费用?1、死亡伤残费用包括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生活......


解除劳动时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