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交通事故处理注意事项

  第一,原、被告双方应特别注意的问题:交通警察制定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交通警察制定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法院审理交通事故案件的“奠基石”。很多当事人拿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虽然对其中的内容不服,但由于没有及时向制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交警部门的上一级要求重新认定,以至于失去了救济途径。原则上,起诉到法院后,主审法官有权根据案件的事实作出与责任认定书不同的判决,但事实上,由于法官并不像交警一样对现场进行了勘查,获取了第一手资料,而且法官在处理交通事故认定书关于责任认定问题也还是会咨询交通警察的意见,因为交警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经验十分在丰富,他们经常要和交通事故打交道,因此法官在没有非常确切的证据的情况下是不可能推翻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基本上是按交通事故认定书上划分的责任来裁判的。

  
  第二,原告在交通事故纠纷中要注意的问题。

  
  1、原告在起诉前收集与认定事实有关的证据非常重要。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是典型的民事纠纷,在举证责任上严格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有的当事人认为很多事实是不用证明的而不去收集证据,法官判决势必因缺乏证据而产生对其不利的后果。

  
  发生了交通事实后,会产生人身损害与财产损害方面的赔偿。人身损害方面,原告需要收集的证据有:原告的身份证、户口簿(非本地户籍的要提供暂住证、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工资存折、单位证明等证据)、被告的身份(可要求处理交通事故的交警部门提供复印,如行驶证、驾驶证等)、责任认定书、病历、疾病诊断证明、住院证明(注明住院的天数、病情、陪护人数)、出院证明(注明医嘱休息时间)、护理证明、支付医疗费用和伙食费用以及其他合理支出费用的发票或收据、原告的工资证明(一般要求附有工资单或工资存折、单位证明)、法医鉴定书(有伤残的还应该进行伤残鉴定,习惯上也称“评残”)及产生费用的发票等。

  
  尤其对于非本地户籍的外来打工者来说,提供暂住证、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工资存折、单位证明等证据很关键,因为这些证据确定其是否在本地居住一年以上且有固定收入,能证明其在本地居住一年以上且有固定收入的按城镇居民收入计算,否则按农村居民纯收入计算,这个差距还是蛮大的。所以,如果外来打工的原告遭受伤残后不能提供以上证据的话,其伤残赔偿金就相应少了许多。

  
  财产损害方面,一般在处理交通事故纠纷的交警部门都会对因交通事故产生损失的车辆等作一个评估,并送达各方当事人,原告只需将这些评估资料提交法庭就可证明了。

  
  2、收集证据齐备后,原告在起诉时要注意勿漏被告。

  
  交通事故纠纷中,一般至少有三方当事人,事故双方当事人、保险公司,当然,有的交通事故纠纷中,还有很多当事人,如:车主、车辆实际支配人、车上乘客等。原告在起诉时,应该将所有责任人列为被告,以确保自己的赔偿能够实现。对于除保险公司以外的责任人原告可要求他们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对于保险公司原告可要求其在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

  
  若一方当事人死亡,则其子女、配偶等可作为当事人(原告、被告或第三人)。

  
  3、原告预交诉讼费用有困难时可申请缓交、减交或免交。

  
  在交通事故纠纷中,有时涉及的请求会达几十万,相应地,预交的诉讼费用也可能达几千,这对于一个经济困难又支付高昂的交通事故医疗费用的当事人来说,很难再支付,所以作为律师或当事人自己,都应该会利用法律对交通事故纠纷诉讼费用的规定相应地申请缓交、减交或免交。

  
  4、原告在请求赔偿时,注意请求赔偿的技巧。

  
  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交通事故强制保险赔偿部分是与责任承担比例无关的,即无论承担什么比例的责任,保险公司都要在该责任限额承担内承担赔偿责任。如:现在的交通事故强制保险赔偿限额是12.2万(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金11万,医疗费1万,财产损失费2000元),如原告起诉请求30万,那就先用30万减去12.2万,剩下的部分再乘以事故责任比例,得出的数额加上12.2万就是要请求的赔偿数额。

  
  另外,精神抚慰金也可单独列出来,不用乘以事故责任比例。

  
  第三,被告在交通事故纠纷中要注意的问题。

  
  被告首先要注意的是原告有无证据证明其在本地居住一年以上且有固定收入的事实,如果被告识别出原告并无证据证明其在本地居住一年以上或有固定收入,则被告可减少一笔可观的赔偿费用;其次,被告要注意原告是否有证据证明其收入,以确定误工费用;再次,注意有无证据证明护理人员的收入,以确定护理费用。
总结:第一,原、被告双方应特别注意的问题:交通警察制定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交通警察制定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法院审理交通事故案件的“奠基石”。很...#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行政处罚的概念林业方面是什么意思?
      行政处罚的概念林业方面是什么意思?实施林业行政处罚的机关,必须是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以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委托的组织。其他任何机关和组织,不得实施林业行政......


·一、交通事故右膝盖未伤残怎么进行赔偿?
      一、交通事故右膝盖未伤残怎么进行赔偿?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


·申请强制执行离婚赔偿要什么材料?
      申请强制执行离婚赔偿要什么材料?1、执行申请书。申请书上要写明1)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的身份信息,这些信息你的判决书上都有。2)申请执行的事实和理由,申请执行的标的。标的明确了,法院......


·加工承揽合同包括哪些内容
      加工承揽合同包括哪些内容一、加工承揽合同包括哪些内容加工承揽合同主要包括以下内容:第一、定做项目。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应进行的工作,对定作物的规格、数量和价款作明确约定。是......


·最高院加班工资计算基数怎么确定
      最高院加班工资计算基数怎么确定没有具体的法律依据。此处提供某地高院出台的指导意见,供参考:劳动者加班费计算基数,应当按照法定工作时间内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应得工资确定,劳动者每月加班......


·公安局报案材料范文
      网络被骗报案材料范文。??????????公安局:我叫??????????,性别??????????,民族??????????,??????????年??????????月??????????日生,身份证号码:??????????,住址??????????,......


交通事故处理注意事项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