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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后出资时间怎么算?

  股权转让后出资时间怎么算?一,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相关规定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第七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七十三条规定,依照本法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第七十五条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股权转让后出资时间怎么算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股权转让不是新资投入,出资时间是保持不变的,债务责任(按股权)不变,只是股东名称及权利义务发生改变而已。
  综上所述,《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条件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一般而言需要征得全体股东过半数的同意;《公司法》第二十五条中对出资时间做出了必要的说明,即出资时间的确定由公司章程确定,股权转让行为并不能改变公司章程中出资时间的约定,因此,股权转让后出资时间怎么算?这一问题的答案是,出资时间依据公司章程确定。更多相关知识,欢迎浏览网站或咨询本站站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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