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撤销权与无效行为制度区别
破产撤销权与无效行为制度区别 一、破产撤销定
破产撤销权是指管理人对债务人在破产案件受理前的法定期间内进行的欺诈逃债或损害公平清偿的行为,有申请法院撤销并追回财产的权利。
二、破产撤销权与无效行为的区别
1、民法与合同法中规定有民事撤销权,破产撤销权也是依民事撤销权的原理产生的,但两者有一定区别.
(1)破产撤销权针对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的特殊情况设置,适用范围同民事撤销权有所不同。
(2)民法撤销权的行使主体为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而破产撤销权在破产程序中只能由管理人统一行使。
(3)民法与合同法上的撤销权,在与破产撤销权不相重复、冲突的情况下可以在破产程序中或破产程序结束后适用。
2、管理人应当在规定的时效期间内行使撤销权以维护债权人权益。
3、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无效
(1)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的;
(2)虚构债务或者承认不真实的债务的。
4、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1)无偿转让财产的;
(2)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
(3)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
(4)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
通常是指对在破产申请受理之后才到期的债务,提前到破产申请受理之前进行清偿,因其使本只能得到破产比例清偿的该债权得到了偏袒性的全额清偿,所以应当予以撤销。
(5)放弃债权的。即债务免除、放弃权利,是指以明示或默示的方式放弃对他人的债权,包括放弃债权等权利、不为诉讼时效的中断、撤回诉讼、对诉讼标的之舍弃等。
可撤销合同是指因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时意思表示不真实,经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行使撤销权,使已经生效的合同归于无效的合同。
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5、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6个月内,债务人有《企业破产法》第2条第1款规定的情形,仍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但是,个别清偿使债务人财产受益的除外。
6、其他规定
(1)因《企业破产法》第31条(应当撤销的5种行为)、第32条(无效的2种行为)或者第33条规定(个别清偿行为)的行为而取得的债务人的财产,管理人有权追回。
(2)债务人有《企业破产法》第31条、第32条、第33条规定的行为,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在破产清算程序终结后两年内,债权人可以行使破产撤销权或针对债务人的无效行为而追回财产。
①在此期间内追回的财产,应用于对全体债权人分配。
②在此期间之后,债权人发现因无效行为而应追回的财产,或可行使民法、合同法上的撤销权追回的财产时,仍可行使相应权利追回财产,但追回的财产不再用于对全体债权人清偿,而是用于对追回财产的债权人个别清偿。
从上面的内容我们可以很明显的了解到破产撤销权与无效行为制度区别。一般来说如果一个公司在破产的时候老板却偷偷把资产转移或者过度给其他人的,而造成公司其他成员经济损失的,其他人有权提前诉讼,要求撤销破产权。所以我们在遇到类似的事情的时候,一定要有效的用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总结:破产撤销权与无效行为制度区别一、破产撤销定破产撤销权是指管理人对债务人在破产案件受理前的法定期间内进行的欺诈逃债或损害公平清偿的行为,有申...#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
More>>
·劳动仲裁多久能做出裁决
劳动仲裁多久能做出裁决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工伤待遇本人工资包括哪些奖金吗?
工伤待遇本人工资包括哪些奖金吗?工伤待偶是包括有奖金还有福利的工资以及业绩的提成的。本人工资,主要是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
·四处十级伤残的残疾赔偿金计算方式是什么?
四处十级伤残的残疾赔偿金计算方式是什么?一、四处十级伤残的残疾赔偿金计算方式是什么?十级伤残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20年......
·交通事故行政复议期间能否放车?
交警在处理交通事故的时候,为了取证需要,通常会扣留肇事车辆。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出来之后,如果当事人不服的,还可以提请行政复议。在这段时间,如果迟迟拿不到的车话会影响到当事人的正常使......
·工程质量处罚的方式有哪些
对于社会来说工程质量问题的多发,会严重影响人们的生活质量,因为我们的生活离不开相关的建筑,因此对于这类问题国家的有关部门已经出台了相关政策,但是利益的驱使使得商人不惜违法,使得豆腐......
·意外伤害险的赔偿
意外伤害险是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作为保险标的,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而造成的死亡、残疾、医疗费用支出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一般判断意外事故有四个条件,一是非......
破产撤销权与无效行为制度区别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