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非法用工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即使在非法用工的情况下,要是劳动者的人身伤害符合工伤规定的范畴,那么还是会按照工伤人员对待,要求企业作出相应的赔偿。但需要注意的是,此时的赔偿与合法用工的赔偿标准不同。那到底非法用工赔偿标准是怎样的?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次性赔偿金按照以下标准支付:
   (一)造成伤残的
  一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6倍,二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4倍,三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2倍,四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0倍,五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8倍,六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6倍,七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4倍,八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3倍,九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2倍,十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倍。
   (二)造成死亡的
  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造成死亡的,按照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支付一次性赔偿金,并按照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倍一次性支付丧葬补助等其他赔偿金。
  《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中所称赔偿基数,是指单位所在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注意:
  《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所称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是指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者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的伤残、死亡童工。
  单位拒不支付一次性赔偿的,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伤残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近亲属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举报。经查证属实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责令该单位限期改正。
  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伤残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近亲属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的有关规定处理。
  在阅读了上文之后,相信您也已经知道,我国规定的非法用工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吧。此时在赔偿项目、标准上面与合法用工造成的工伤赔偿存在很大的差异,而这也提醒着各位劳动者,一定要到正规的单位工作,不然的话自身利益就有可能得不到保障。
  
  
  
总结:即使在非法用工的情况下,要是劳动者的人身伤害符合工伤规定的范畴,那么还是会按照工伤人员对待,要求企业作出相应的赔偿。但需要注意的是,此时的赔...#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假释考验期没有报道如何处理?
      一、假释考验期没有报道如何处理?假释考验期没有报道会被撤销假释,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


·破产管理人起诉股东抽逃出资法院管辖是怎么规定的?
      破产管理人起诉股东抽逃出资法院管辖是怎么规定的?破产管理人起诉股东抽逃出资法院管辖问题,根据规定应该到股东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


·刑法修正案九袭警能判多久
      现实生活中,人民警察代表的是国家,但是近年来,随着暴力袭击的发生,恐怖分子的挑衅,袭警也是出现频率不低的一个事情,因此对于袭警的惩处也是需要重新拟定。刑法修正案为了惩处这些犯罪分子......


·短期职工薪酬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相比有区别吗?
      在当今社会经济中,其中不乏用人单位在用工需求大的时候,会聘请短期职工,以缓解其短时间内的用工需求问题。在劳动法中没有短期职工和长期职工之分,只要是职工都要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那么......


·借高利贷的风险有哪些,有什么危害
      借高利贷的风险有哪些,有什么危害很多人在走投无路的时候会选择借高利贷,这样无疑是让自己陷入了更大的危机中,毕竟高利贷是一种严重剥削的借贷。那么借高利贷的风险有哪些呢?具体又有哪些危害......


·父母的兄弟姐妹能继承遗产吗?
      父母的兄弟姐妹能继承遗产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兄弟姐妹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有继承权。但一般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同时也没有合法有效遗嘱或遗赠的情况下,才可以继承父母......


非法用工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