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是否可以起诉股权转让撤销?

  是否可以起诉股权转让撤销? 一、是否可以起诉股权转让合同撤销?
  《合同法》第五十四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二、撤销股权转让合同的法律后果
  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这两点是合同被撤销所产生的直接法律后果。在本案中,股权转让合同被撤销,该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依据该合同所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此处需要明确,涉及返还的财产系涉案公司的股权,而不是该公司的财产。因为公司的财产是独立的,属于公司所有,而非股东所有,股东所拥有的是公司的股权,因此股权才是当事人之间所转让的标的物。虽然本案中当事人转让了公司的全部股权,但公司财产的所有权并未发生变化,因此股权转让合同被撤销仅影响到公司股权这一层面,并不对公司财产产生影响。
   三、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时应当全面、真实地告知受让人公司的相关信息。
  在当前的经济社会中,公司股权转让的情况较为普遍。在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行为过程当中,对于受让人来说,最为担心的就是能否真实、完整地掌握公司的负债情况。因为公司的资产、在行业内的声誉以及市场占有率等方面是易于确定的,出让人为了获得较高的对价,自然会把这些信息和盘托出,但公司的负债情况却常常因为其较为隐蔽而令受让人头痛。虽然当事人之间所转让的标的物为公司股权,但公司的资产、负债情况无疑是影响当事人判断是否受让以及转让价格的重要因素。因此当事人在转让公司股权的过程中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出让人应当全面、真实地把公司的资产、负债等重要信息告知受让人,如果故意隐瞒相关情况就会构成对受让人的欺诈。
  由此可见,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的时候应该真实、全面的告诉受让人相关信息,不得为了签署合同而提供虚假信息。至于是否可以起诉股权转让撤销,要看合同是否因重大误解订立、合同订立过程是否有失公平。如果股东以胁迫的方式强制对方签署合同,那么对方可以通过人民法院对合同进行撤销。
  
  
  
总结:是否可以起诉股权转让撤销?一、是否可以起诉股权转让合同撤销?《合同法》第五十四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构成商标侵权如何量刑?
      构成商标侵权如何量刑?1、构成犯罪(1)假冒注册商标罪: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


·开发商为了能够顺利签订购房合同,都会在房屋认购书中约定购房定
      开发商为了能够顺利签订购房合同,都会在房屋认购书中约定购房定金,以此来约束购房者。但是,很多购房者在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时,却发现合同内容对自己极其不利。因此,很多购房者都想知道,签......


·浙江机动车牌照新规定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样的?
      浙江机动车牌照新规定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样的?为了对机动车进行更好的管理,浙江省政府,多次出台与机动车车牌相关的法规,对于机动车根据车牌限行和机动车车牌获得的摇号规定,是最受浙江人民关......


·不公开审理结果可以公布吗
      不公开审理结果可以公布吗案件审理有时可以公开,有时可以不公开。所以庭审案件分为公开审理和不公开审理。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般是法律规定的特殊案件,或者是通过申请的可以不公开的其他案件......


·买房应注意防范哪些纠纷
      买房应注意防范哪些纠纷(一)定金纠纷。在与开发商签订正式合同之前,一般都要交1万至2万元的定金,签一份《房屋认购书》之类的合同。可由于在签订《销售合同》时,与开发商达不成一致,或......


·怎样使全国法院被执行人撤销?
      怎样使全国法院被执行人撤销?中国现在倡导法制社会,许多不能解决的问题可以通过法律程序进行解决。那么就涉及被执行人的说法。被执行人是负有责任一方在法院判决后不履行责任后被法院强制执行......


是否可以起诉股权转让撤销?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