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苏州五险一金缴纳比例

  五险一金一般是由公司和个人按照一定的比例来进行缴纳的。五险一金是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特别重要的一项福利,它对员工工作期间甚至退休后的福利都有一定的保障作用。那苏州五险一金缴纳比例是多少?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说明。
  
  一、什么是五险一金
  
  是指用人单位给予劳动者的几种保障性待遇的合称,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还有住房公积金。  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这三种险和住房公积金是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的保费,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是由企业承担的,个人不需要缴纳。缴纳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性的要求,公积金,是根据企业效益而定,效益不好,可以自己确定比例,不属于社会保险范畴。
  
  二、苏州五险一金缴纳比例
  
  五险一金缴纳比例由单位缴纳比例与个人缴纳比例组成,具体的苏州五险一金缴纳比例如下:
  
  养老保险:单位缴纳比例14%,个人缴纳比例8%
  
  医疗保险:单位缴纳比例11.5%,个人缴纳比例2%
  
  失业保险:单位缴纳比例2%,个人缴纳比例1%(农民不交)
  
  生育保险:单位缴纳比例1.2%,个人不承担任何费用
  
  工伤保险:单位缴纳比例0.8%,个人不承担任何费用
  
  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比例5%-12%,个人缴纳比例5%-12%,同一单位职工采用同一比例。
  
  三、五险一金的作用
  
  五险一金指:失业险、生育险、养老险、医疗险、工伤险、住房公积金。
  
  1、失业险:一旦你离职,可以凭离职证明办理失业证,领取两年的失业保险金;失业期间可以领取的失业金。
  
  2、生育险:有宝宝后可以报销一部分。
  
  3、养老险:退休的时候可以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待遇。
  
  4、医疗险:可以享受看病的医疗费按比例报销的待遇,减轻自己的经济负担。
  
  5、工伤险:因某些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的意外,减轻我们的负担,也是对自己的保护。
  
  6、住房公积金:买房子或者装修时都可以用得上。
  
  苏州五险一金缴纳比例中个人缴纳的比例相对于单位来说,会更低一些。也就是说,缴纳五险一金时,如果单位为您办理时缴纳的基数越高,个人享受到的福利待遇也就越高。在一般情况下,企业会根据员工的工资来确定五险一金的缴纳基数。
  
  
总结:五险一金一般是由公司和个人按照一定的比例来进行缴纳的。五险一金是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特别重要的一项福利,它对员工工作期间甚至退休后的福利都有一...#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累犯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缓刑
      累犯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缓刑被依法认定为累犯的,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是不能被判缓刑,因为其不符合缓刑的条件。适用缓刑的对象和条件:1、适用缓刑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


·济南五险一金缴费比例有哪些
      随着社会保障体系的日趋完善,在我国劳动法中,明确规定用人单位需要为雇员购买社会保险,而社会保险中又包括五险一金,用人单位需要按比例支付一部分,其余的部分则由雇员支付。那么五险一金缴......


·怎么通过诉讼的方式讨债 生活中很多人都陷入讨债难的苦恼,一
      怎么通过诉讼的方式讨债生活中很多人都陷入讨债难的苦恼,一些债务人为了讨债使尽浑身解数,但仍然效果甚微。事实上,债权人在讨债无果时,可以选择请求支付令和起诉的方式。那么讨债时怎么申......


·当事人怎么做司法鉴定程序?
      在诉讼过程中,有时为了查明案件某些证据的可靠性、事实性,或推进案件的进展,法院或当事人可以申请司法鉴定,让鉴定机构对其作出专业的判断。对于当事人可以进行委托,那么具体是怎么做司法鉴......


·打麻将罚款归谁进行处理?
      打麻将罚款归谁进行处理?将打麻将作为娱乐活动的,不以赌博罪论处和处罚。一旦涉及犯罪,需要交纳罚款。赌博罪属于治安管理处罚法管辖的范畴,法律规定,因犯罪行为上交的罚款必须进入国库。缴纳......


·法律规定重婚罪谁是被害人
      一、重婚罪谁是被害人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对方结婚的行为。即重婚罪被害人是犯重婚罪的配偶、或不知情对方已结婚的第三方。法律依据......


苏州五险一金缴纳比例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