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购销合同违约金最高限额是多少?

  购销合同违约金最高限额是多少?
  
  在商品购销过程中,可能由于个人原因或者不可抗力的因素使得合同无法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从而构成合同违约,使债权人的权益受到不必要的损失,因此债务人需要支付约定的违约金来补偿债权人。我国法律给合同违约金的支付比例订立了一个限额,那么购销合同违约金最高限额是多少呢?
  
  一、购销合同违约金最高限额是多少
  
  法律没有具体规定合同违约金上限,合同违约金以当事人约定为主,可以约定具体数额,也可以约定计算方法,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者过低,当事人可以请求予以减少或增加。如果是定金合同,约定定金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法律规定如下: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二、需要支付违约金的情况
  
  债权人或债务人完全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债务时,必须按约定给付他方的一定数额的金钱。违约金是债的担保的一种,也是对违约的一种经济制裁。违约金的设立,是为了保证债的履行,即使对方没有遭受任何财产损失,也要按法律或合同的规定给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标准依法定或双方在合同中书面约定。
  
  三、违约金的种类
  
  违约金有两种:
  
  ①惩罚性违约金,其作用全在惩罚,如果对方因违约而遭受财产损失,则违约一方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另行赔偿对方的损失。
  
  ②补偿性违约金,是对合同一方当事人因他方违约可能遭受的财产损失的一种预先估计,给付了违约金,即免除了违约一方赔偿对方所遭受的财产损失的责任;即使损失大于违约金,亦不再补偿。
  
  一方面,违约金的支付数额是“根据违约情况”确定的,即违约金的约定应当估计到一方违约而可能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而不得约定与原来的损失不相称的违约金数额。另一方面,如果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的数额低于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增加,以使违约金与实际损失大体相当。这明显体现了违约金的补偿性,将违约金作为一种违约救济措施,既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又激励当事人积极大胆从事交易活动和经济流转。同时又规定:“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的,当事人可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即一般高于实际损失则无权请求减少,这一方面是为了免除当事人举证的繁琐,另一方面表明法律允许违约金在一定程度上大于损失,显然大于部分具有对违约方的惩罚性。
  
  
  综上所述,购销合同违约金最高限额即遭受损失的30%,这个损失认定即为合同约定的交易商品的实际价值或约定的价款。《民法典》注重于对合同双方形成的合同权利义务关系的保护,但它同时也是一部保障交易活动公正进行的法律,如果一方违约时需要支付的代价过大就很明显违反了公平公正的原则,所以合同违约金必须约定在合理范围内,这也是设立违约金最高限额的由来。
  
  
总结:购销合同违约金最高限额是多少?在商品购销过程中,可能由于个人原因或者不可抗力的因素使得合同无法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从而构成合同违约,使债权人...#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协议下资产拍卖流程是什么?
      协议下资产拍卖流程是什么并不是所有的资产拍卖都是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有的公司在处理和其他公司的债务债权关系的时候,也会通过协议的方式对资产进行拍卖。这种协议下资产拍卖和法院强制拍卖......


·民事诉讼法中的举证期限限制是什么
      民事诉讼法中的举证期限限制是什么我们讲究用事实说话,事实呢就需要我们拿出证据来。在民事诉讼中,我们也都知道证据是十分重要的,在好的律师,没有证据也是空唱。拿出证据的也是有一定的时间......


·一般诈骗罪怎么判刑处罚
      一般诈骗罪怎么判刑处罚一、一般诈骗罪怎么判刑处罚1、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


·假结婚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假结婚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1、为假结婚办理假结婚证  对于办理假结婚证的来说就是违法了,一旦被查出将会承担行政责任,处罚款等等。  2、假结婚真婚姻  对于真正领证结了婚的来......


·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权利和责任是什么?
      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权利和责任是什么?一个公司的发展需要一个严格的规定章程来进行束缚,因为在公司中高层领导的权力是非常大的,为了避免高层领导的权利直接影响到公司的发展算害大多数人的利益......


·离婚双方各带一个孩子男方付抚养费吗?
      我们知道,夫妻双方如果离婚,孩子的抚养权会归其中一方所有,而未与孩子共同生活的一方则需要按月支付孩子的抚养费。但实践中,会有夫妻共同生育两个孩子的情况,在离婚时双方会约定一人抚养一......


购销合同违约金最高限额是多少?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