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辩论原则是什么?
民事诉讼辩论原则是什么?法律之所以能得到人民群众的信服是因为他的权威性,随着我国法律体系的健全,人民群众法律意识观念的转变,我国法律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申辩权利,民事诉讼辩论原则就是其中一个不错的例子,下面我们为各位简单介绍一下民事诉讼辩论原则。一、民事诉讼辩论原则辩论原则是中国民事诉讼法的一项基本原则,是所有民事诉讼中不可或缺的原则和程序。所谓辩论,指的是当事人双方在法院主持下,就案件事实和运用法律的问题,陈述各自的主张和意见,相互进行反驳和答辩,以争取对自己有利的诉讼结果,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人民法院则通过辩论查明案件事实。二、民事诉讼辩论原则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辩论权是当事人的一项重要的诉讼权利。即当事人也包括第三人对诉讼请求有陈述事实和理由的权利。有对对方当事人的陈述和诉讼请求进行反驳和答辩的权利。当事人借此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2、辩论原则贯穿于民事诉讼的全过程,包括一审、二审和再审程序。可见,辩论原则所指的辩论并不完全等同于法庭辩论。法庭辩论仅指当事人在开放审理过程中进行的辩论,是一种口头辩论。辩论原则所指的辩论包括法庭辩论,也包括法庭审理程序以外程序中进行的辩论。3、辩论的表现形式可以是口头形式,也可以是书面形式。口头辩论又称"言辞辩论",主要集中在法庭审理阶段,是最集中最全面的辩论,也是辩论原则最重要的体现。4、辩论的内容既可以是实体方面的问题,也可以是程序方面的问题。首先,凡与案件的事实和适用法律无关的问题不辩论的内容。其次,虽与案件的事实和适用法律有关,但双方没有争议的问题也不属于辩论的内容。辩论的内容主要是双方争议的实体问题,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本身,如一方当事人提出的民事法律关系发生的事实主张能否成立,基于某一事实主张的民事权利请求有无法律上的根据等。辩论的内容也可以是双方争议的程序问题,如当事人是否符合条件,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有无管辖权等。5、人民法院在诉讼过程中应当保障当事人充分行使辩论权,也就是说人民法院的判决必须经过和基于当事人的辩论而作出。这就要求:人民法院的判决必须形成于法庭辩论之后;人民法院对案件事实真相的判断必须充分考虑当事人辩论的结果。只有这样,辩论原则才能发挥人民法院判断案件事实真相和确保诉讼公正中的作用。也只有这样,当事人才能通过行使辩论权达到证明自己的主张,维护自己的实体权益的目的。6、人民法院应当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辩论权。一方面人民法院引导当事人的辩论行使权,使当事人的辩论能够真正发挥作用;另一方面,法院应当给当事人充分的行使辩论权的机会,让当事人能够充分发表自己的主张和意见。既然法律中明确规定了民事诉讼辩论原则,辩论原则适用于案件审理的全过程,随诉讼开始而开始随案件结束而结束。当我们遭遇民事诉讼时应充分利用辩论原则,充分了解案情,解除疑虑。切实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此外,有一点值得注意的是辩论有两种表现形式,当事人可以选择适合自己的形式进行。
总结:民事诉讼辩论原则是什么?法律之所以能得到人民群众的信服是因为他的权威性,随着我国法律体系的健全,人民群众法律意识观念的转变,我国法律充分保障...#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
More>>
·起诉被告个人与公司的区别
如果是要求公司承担责任,则被告应该为公司;如果是因为公司职员的个人行为引起的损害,就只能起诉个人,而不是公司。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
·农民口粮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有什么内容?
农民口粮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有什么内容?一、《土地管理法》对于拆迁补偿的规定《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一般分为三个部分:一是地上附着......
·买了二手房该怎么退房
买了二手房该怎么退房一、买了二手房该怎么退房1、定金阶段这个阶段双方只是签订了定金协议,真正的存量房买卖合同还没有成立,严格来说不存在退房的问题,实际上是退定金的问题。一般情形下买......
·分批交付标的物合同怎么规定
分批交付标的物合同怎么规定分批交付标的物合同的规定出卖人分批交付标的物的,出卖人对其中一批标的物不交付或者交付不符合约定,致使该批标的物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就该批标的......
·一、依法判决抚养权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依法判决抚养权的法律依据是什么依法判决抚养权的法律依据是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夫妻离婚时,如果能自行对孩子抚养权协商一致,不管归哪一方抚养,或者是双方轮流抚养、共同抚养,法院一般......
·刑法对过失损坏公用电信设施罪既遂的处罚规定?
刑法对过失损坏公用电信设施罪既遂的处罚规定?《刑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危害公共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民事诉讼辩论原则是什么?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