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拖欠货款拿不到怎么办

  拖欠货款拿不到怎么办 一、拖欠货款拿不到怎么办
  债务人拒不履行给付欠款的义务,债权人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法院依法判决债权人按期还款。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二、货款纠纷诉讼时效
  1、拖欠货款的诉讼时效为两年。
  2、已注明履行清偿货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期限从注明清偿货款日期之日起算。
  3、未注明履行清偿货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期限从欠款人出具欠条的次日起算。
  4、对已经超过货款纠纷诉讼时效期限的欠条,欠款人又重新打欠条的,诉讼时效期限重新开始起算。
   三、合法讨债的几种方法
  1、以毒攻毒法
  对于有些忘性极强的欠债人,恼羞成怒的你又无法用黄世仁的讨钱办法来对付这些昔日的“杨白劳”。如此一来,难免会愁眉不展大伤脑筋。其实大可不必,俗话说:“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编个充分的理由,花言巧语,分文不揣地约上欠债人逛商场,见到你喜爱的东西直接开口向他/她借钱。他/她欠你多少你就借多少,最好把利息也加进去。
  2、“易货”置换法
  至于那些“揣着明白装糊涂”的人,往往把钱借给他/她以后就如同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而且他们恐怕对你的讨钱招数也早有防范。不过也没关系,学会“易货置换法”准叫他/她防不胜防。首先注意观察属于欠债人的物品,其价值最好稍微大于或与所欠钱款等值。之后,找个最佳时机,装出没有任何动机的样子将其“借”到手。直到欠债人还清所欠债务之前你也拒不归还。这样就算是亡羊补牢,也不会为时过晚。
  3、借刀“杀鸡”法
  实在无法直接对付欠债的“铁公鸡”,那就只能借刀杀“鸡”了。找一个和欠债人熟悉的人,当然,此人必须和你也很熟悉。然后,围绕你的经济困境对其大诉其苦,并把占用你钱财的欠债人罗列一番,旨在让对方出面替你向欠债人说出你难以启齿的讨钱话。此法也可以套换使用,直接找到欠债人表述一番,同样可以起到相同的作用。不过这招需要一定的演技,千万不能被人发觉你是指桑骂槐,要不然容易弄巧成拙。
  4、动用武器法
  对付那些“滚刀肉”般的欠债人,也许你即使是使尽浑身解数也依然无效。那就只能动用最后一招——诉诸法律。
  通过阅读以上的内容,想必您已经对拖欠货款拿不到怎么办有了了解。如果客户因为资金周转不过来而没有及时付清货款,那么去催一下应该会及时付清货款的,但是如果遇到故意拖欠并不打算付款的客户应该向法院申请诉讼。想要提醒您的是,一定不要做偏激的事,一定要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利益。
  
  
  
总结:拖欠货款拿不到怎么办一、拖欠货款拿不到怎么办债务人拒不履行给付欠款的义务,债权人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法院依法判决债权人按期还款。第一百一十...#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新华保险合同到期是否自动解约
      在我们身边,保险可能有各种各样的形式,保险公司也会有多种多样的,今天我们就以新华保险为例来一起讨论一下新华保险合同到期是否自动解约?根据相关的说法规定,根据不同的险种如果超过期限不......


·工伤未申报复发怎么办?
      工伤未申报复发怎么办?工伤职工工伤复发,是指职工因工伤事故或患职业病,经过医疗机构采取必要的诊断治疗,包括病情检查、确诊、药物治疗、手术治疗等医疗措施,确定工伤职工病情痊愈,可以终结......


·增资扩股以注册资本的本金来进行增加吗?
      增资扩股以注册资本的本金来进行增加吗?一、增资扩股以注册资本的本金来进行增加吗?是以注册资本的本金来进行增加的;增资扩股一般是企业向社会募集股份、发行股票、新股东投资入股或原......


·衡阳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衡阳征地拆迁补偿标准衡阳征地拆迁补偿标准为了加强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维护被征地拆迁单位和村民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无伤亡是否支付误工费
      无伤亡是否支付误工费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如果没有实际造成人身伤害,也没有造成无法从......


·一、工伤赔偿与交通事故赔偿竞合吗?
      一、工伤赔偿与交通事故赔偿竞合吗?可以竞合,由于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应当首先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处理。工伤保险待遇按照以下规定执行:(一)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


拖欠货款拿不到怎么办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